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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是古代科举制度中最后一关「殿试」,取得进士第三名的名称,与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合称[[「三鼎甲」]]。可见是多么难取得的一个成就,没想到清朝入关没多久,就有一位探花叫做叶方蔼,只因为欠官府一文钱的税款,被革除功名。<ref>
[https://www.lishixinzhi.com/qingchaolishi/2021492.html 历史新知]</ref>

从唐宋以降,江南地区就有着「鱼米之乡」美誉,而且繁华富庶成为朝廷的财赋重地。但在明末以来,江南官吏士绅经年拖欠税金钱粮。清初,「江南财赋半天下,苏、 松、镇、常与江宁五郡又居江南大半之赋」。[[顺治]]十六年(西元1659年)清廷制定条例,凡江南绅衿拖欠钱粮者,必予以惩罚。但江南士绅仍拒缴如故。

其后继任的[[康熙]]皇帝强力要求,时任江苏[[巡抚]][[朱国治]]将辖区内四府一县拖欠钱粮的官绅士子全部造册,上交给朝廷。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共有13517名。其中,就有西元1659年己亥科殿试的探花叶方霭。

叶方蔼,字子吉,号纫庵,江苏昆山人,出生名门望族,是明朝两广巡抚叶盛的后代,祖先在明朝多有任官。清朝入关后,叶方蔼一家没有出山当官。西元1658年,顺治皇帝,亲自对江南地区的贡士进行复试。叶方蔼参加了这场复试,写了一篇《瀛台赋》。顺治皇帝看后赞不绝口,赐予举人功名,允许他参加会试。

西元1659年,叶方蔼进京参加己亥科会试,金榜题名,并在随后举行的殿试里考中一甲第三名,获得探花称号。叶方霭蔼任翰林院编修,品级为正七品。

尴尬的是,在朱国治编造的拖欠钱粮官绅士子名册,出现「叶方蔼」的名字,当时康熙下令,凡不能在两月内缴清钱粮者,不问是否大官,也不问拖欠钱粮多少,属于在籍秀才、举人、进士者,一律革去功名;属于现任官员者,一律革去官职,降两级调用,全案被称为「江南奏销案」。

由于叶方蔼只欠税1厘银子,换算就是1文铜钱,叶方蔼写信回去,却没有引起家人重视,因此没有缴纳,最后被朱国治再次上报到朝廷。《清史稿》记载:「江南奏销案起,(叶方蔼)坐夺官,寻授上林苑蕃育署丞。」这是说,叶方霭丢了乌纱帽,到了上林苑去喂鸡喂鸭了。

因为一文钱而丢官,叶方蔼付出惨痛代价,民间由此传出「探花不值一文钱」的传闻。在江南奏销案中,清廷大获全胜。1663年,叶方蔼被重新起用,屡获升迁后,官至刑部侍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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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揭密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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