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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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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成立于2000年, [[ 英文 ]] 全称:GUANGDONG TAEKWONDO ASSOCIATION,简写:"GDTA",是在 [[ 广东省体育局 ]] 主管下、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备案的全省跆拳道运动社会团体组织。
==协会概况==
协会宗旨是团结广东省跆拳道工作者、 [[ 运动员 ]] 、积极分子,为发展跆拳道事业发挥积极作用,指导我省的跆拳道运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其中包括:普及跆拳道运动、改善群众体育组织、提高跆拳道<ref>[https://www.sohu.com/a/389321760_815767 有一种时尚,叫做跆拳道],搜狐,2020-04-19 </ref>运动技术水平、攀登世界高峰、增进各市跆拳道协会和运动员的友谊、加强与中国跆拳道协会联系和合作。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是代表广东省参加中国跆拳道协会举办所有竞赛合法组织,在活动中将遵守中国跆拳道协会的章程、条款和 [[ 跆拳 道 ]] 竞赛规定,使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公布的 [[ 规则 ]]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发展规律跆拳道事业的方针、政策开展工作,接受中国跆拳道协会的业务指导。
协会现任领导:
常务副秘书长:石有宾、潘锦镜
协会地址: :[[ 广州市 ]][[ 天河区 ]] 林和西横路2号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4楼
==协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简称跆协) [[ 英文 ]] 名为GUANGDONG TAEKWONDO ASSOCIATION,缩写:“GDTA”是在广东省体育局领导下的全省跆拳道运动群众性体育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宗旨是团结广东省跆拳道工作者、运动员、积极分子,为发展规律 [[ 跆拳道 ]] 事业发挥积极作用,指导我省的跆拳道运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其中包括:普及跆拳道运动、改善群众体育组织、提高跆拳道运动技术水平、攀登世界高峰、增进各市跆拳道协会和运动员的友谊、加强与中国跆拳道协会联系和合作。
第三条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是代表广东省参加中国跆拳道协会举办所有竞赛合法 [[ 组织 ]] ,在活动中将遵守中国跆拳道协会的章程、条款和跆拳道竞赛规定,使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公布的规则。
第四条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按照 [[ 国家体育总局 ]] 发展规律跆拳道事业的方针、政策开展工作,接受中国跆拳道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接受广东省体育局和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章程的 [[ 解释 ]] 权属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第七条 本协会地址在广州市广州大道北456号广东省体育运动学校(内)
第八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和推动群众性跆拳道运动的 [[ 开展 ]] ,大力发展跆拳道事业。
(二)、统筹促进广东省跆拳道运动的发展,举办全省性跆拳道 [[ 比赛 ]] 和活动, 承办国内外跆拳道竞赛 及活动。
(三)、对广东省跆拳道运动的活动,比赛及 [[ 日常 ]] 事务,提出建议、审议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加强与有关同行协会的联系、组织会员参加对外活动、 [[ 交流 ]] 经验,增进友谊,相互学习和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扩大协会影响。
(五)、负责协调组织跆拳道教练员、运动员、 [[ 裁判员 ]] 培训工作。制定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制度,负责运动员资格的审定和处理。
(六)、选拔组织优秀运动员参加全省、全国及国际跆拳道比赛。
(七)、开展与项目发展有关的 [[ 经营 ]] 活动,为跆拳道事业的发展积累资金。
(八)、研究省跆拳道竞赛制度及 [[ 竞赛 ]] 有关事宜。
===第三章 会 员===
(一)、单位会员
凡承认广东省跆拳道协会章程,服从广东省跆拳道<ref>[https://www.sohu.com/a/418062660_120808370 跆拳道内容的详细分类] ,搜狐,2020-09-13</ref>协会的组织领导,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各市体委、院校、 [[ 行业 ]] (产业)及省内各跆拳道场提出入会申请,经批准后缴纳申请费及年会费后,即可成为本协会单位会员。
(二)、荣誉会员
凡是为广东省跆拳道协会的发展与提高作出较大 [[ 贡献 ]] 的个人,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由本协会直接提名和由单位会员提名,经批准授予。
(三)、个人会员凡是遵守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 章程 ]] ,热爱跆拳道运动的个人,均可通过本协会单位会员和由本协会直接提名申请入会,填写个人会员登记卡,报本协会备案。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会员有权参加、参观有关协会主持或认可的各类竞赛、 [[ 训练 ]] 和其它活动。
(二)、有代表本协会参加国内外跆拳道竞赛的资格
(三)、单位会员有权申请举办各类有协会 [[ 组织 ]] 认可的竞赛和训练及其他活动。
(四)、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不向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支付应交纳的款项。
(二)、严重违反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 章程 ]] 及有关规定。
(三)、给广东省跆拳道协会造成重大的名誉或 [[ 经济 ]] 损失。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二)、 交纳会费: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交纳会费时间,交纳费额由本协会按规定执行。
(三)、 [[ 支持 ]] 和协助本协会主持的各类竞赛、训练和其它活动,做好其他 [[ 工作 ]] 。
(四)、承办本协会委托的各项竞赛和工作。
(五)、按时交纳会费,超过两年不交纳会费的会员,将视为自动退会。
(六)、积极支持并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会员无 [[ 特殊 ]] 情况两年不参加协会 [[ 组织 ]] 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不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甚至取消会员籍。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