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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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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教育局'''是 [[ 鞍山市 ]] 政府的工作部门,正局级建制,行政编制66名(含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 [[ 教育 ]] 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ref>[https://www.sohu.com/a/458362660_243614 新时代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新路向],搜狐,2021-04-01 </ref>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 [[ 管理 ]]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科研、市属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市属高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的设置与调整,负责全市各级各类 [[ 学校 ]] 设置、布局、调整,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 [[ 规划 ]] 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定教育系统编制,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工作。
(四)负责全市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教育拨款方针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教育事业费等公共教育经费。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鞍山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 [[ 管理 ]] 、基建投资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
(五)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负责成人教育、 [[ 特殊教育 ]] 、扫盲教育、民族教育。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负责全市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学籍管理。
(六)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教育,负责 [[ 职业教育 ]] 的统筹规划、布局调整和协调管理,负责制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ref>[https://learning.sohu.com/a/562489832_120498525 成人教育是什么] ,搜狐,2022-06-30</ref>、社区教育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责指导市属 [[ 高等教育 ]] 。指导市属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指导市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高校科学研究,审议、审核高、中等职学校专业设置。参与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自主创业政策。
(八)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 日常 ]] 工作。负责组织对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检查和评估。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 [[ 艺术教育 ]] 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负责推进鞍山考试招生制度 [[ 改革 ]] ,宏观调控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
(十一)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日常 ]] 工作。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 [[ 干部 ]] 教育工作和宣传、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市属高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负责市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
(十四)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教育 [[ 系统 ]] 的行政监察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政务服务。负责重要会务、 [[ 档案 ]] 管理、内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日常保障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收发文电、政务公开、网络信息、网络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及绿化工作。
(二)政策发展研究室(秘书科)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研究有关教育的重大课题,负责教育改革政策研究,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政策参考,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及有关 [[ 政策 ]] 。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城区教育布局调整,学校的设立更名、教育资源的配置工作。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招生计划,负责规划、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负责行文、调研、 [[ 信息 ]] 等文字综合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日常事务工作。
(三)学校党建工作科(思想政治工作科)
统筹指导全市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市属高校、进修学院、职教城、局属学校( [[ 幼儿园 ]] )以及独立设置的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指导中小学(中职)党的建设,指导中小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指导全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宣传和政治稳定工作,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统筹 [[ 规划 ]] 和负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负责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统战工作,负责联系直属单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负责指导学校群团工作。
(四)法治监察科(信访投诉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治理、行政监察和行政复议工作。办理 [[ 人大代表 ]] 、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回复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市民投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申诉、控告及案件的调查核实。负责全市教育统一考试监察工作。负责依法治教治校工作,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承担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五)高中教育科
负责普通高中、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管理工作。制定普通高中教育有关政策法规、 [[ 制度 ]] 、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工作,组织各学科教师专项培训。制定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负责中考命题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负责普通高中德育工作,组织开展评比和表彰活动。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负责特色高中建设工作。统筹管理普通高中教材和教辅审定工作。
(六)义务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义务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实施 [[ 素质教育 ]] 。制定城乡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方针政策,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义务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评价改革,组织各学科教师专项培训。负责中小学德育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和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负责控辍保学工作。负责教育教学工作,负责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 [[ 义务教育 ]] 学籍管理。负责教材教辅审定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学前教育科
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贯彻和制定学前教育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学前教育资源,协调指导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 [[ 学前教育 ]] 分类分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收费政策。指导推动教科研工作。负责保教队伍管理、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规范管理幼儿园课程和教学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对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进行科学育儿指导。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八)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与 [[ 管理 ]] 。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建立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终身学习体系。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学生学籍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统筹管理市属高等教育。指导市属高校教育的评估工作。指导市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审议、审核市属高校专业设置,参与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及自主创业等相关政策。
(九)体卫艺教育科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 体育 ]] 、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负责相关学科教师和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初中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学科测试及考查。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指导、监督学生健康保健工作。
(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 [[ 教学 ]] 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督学、评估和监测队伍建设,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十一)学校安全管理科
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知识 [[ 培训 ]] 和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安全演练、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协调、指导安全事件和应急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市教育费附加、教育事业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公共教育经费的预算及管理。统筹管理国家和省、市下拨的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机关、局直属 [[ 事业单位 ]] 的财务管理。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市本级中等及以下职业教育学校资本运营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指导市属高校、职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统筹管理我市教育系统学生资助工作。统计并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
(十三)建设管理科
指导、监督全市中等以下学校落实国家、省、市 [[ 项目 ]] 建设。负责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信息化、教育技术装备、功能教室标准化工作。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教育技术装备、功能教室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全市教育信息统计、管理、分析、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统一采购、招标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办公室(干部人事科)
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干部培训、 [[ 干部 ]] 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市属高校机构编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定教育系统编制。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督办,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班子和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负责精准扶贫组织工作。负责人才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干部人事科合署办公。
(十五)教师工作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制度、分配制度 [[ 改革 ]] 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标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建设、教师培训和奖惩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并指导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教职工调配、负责教师招聘工作。负责我市生源地公费师范生的安置工作。负责城区学校退休 [[ 教师 ]] 教龄认定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国际与港澳台事务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口合作工作。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76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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