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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科室各单位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本科室、本单位的资源规划政务信息,并对其具体行政行为负责。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研究制定了《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遵循依法、公正、公平和便民的原则,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制度、内容、规则及流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ref>[https://www.sohu.com/a/479687521_100145635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 ,搜狐,2021-07-26</ref> 依法获取有关资源规划信息的权益,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是强化公开内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资源规划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包括:业务告知、办理说明、法律法规、征地拆迁、空间规划、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 <ref>[https://www.sohu.com/a/404133365_120206490 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你关心的,在这!],搜狐,2020-06-23 </ref> 权属调查等,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方面入手,加大推进资源规划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是强化审核关口。压实工作责任,严肃信息审核纪律,对公开或转载的所有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公开发布,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