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3,120
次編輯
變更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
,無編輯摘要
|}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是 [[ 林芝市 ]]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新区自强路16号西北方向80米。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 [[ 自治区 ]] 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监督实施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组织起草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参与拟订我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机制改革。
(2)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 [[ 运输 ]] 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对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 [[ 制度 ]] 、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对市水土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协调工作。协调船员管理有关工作,对通航水域水上 [[ 交通安全 ]] 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 [[ 固定资产 ]] 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执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 [[ 制度 ]] 、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市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8)承担市交通运输 [[ 信息化 ]] 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市公路建设规划、勘测、 [[ 设计 ]] 和管理,并对公路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
(10)负责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林芝民航、邮政运输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11)贯彻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养护管理方针 [[ 政策 ]] ,搞好公路养护,强化路政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指导县乡道路的管理和维护,指导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是林芝市公路交通行业的主管部门,下辖2个二级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和交通综合执法局),4个公路养护管理段(米林、朗县、扎墨和察隅养护管理段);设有 [[ 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建设管理科、公路养护科、安全监督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正科级科室;设有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交通建设项目评审中心、交通规划、 [[ 交通工程 ]] 质量检测中心和机关后勤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