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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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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是大连市负责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 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地方 教育法规和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年度计划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指导协调 教育规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 高等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 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
调市直各部门和区市县及高等院校有关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市 教育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规划、协调指导 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 教育经费、教育专项拨款的方针、政策,起草相关法规;统筹安排全市
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 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会同
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审计区市县和局属单位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 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 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方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
学校的 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归口管理全市教育工作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以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
(十)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统计资料,教育信息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高校和局属单位及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和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市
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按干部管理 权限管理局属单位干部。
(十二)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做好教育系统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 行政监察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文秘、档案、信访、接待、保卫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局 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2.负责局党委会、办公会及局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全市教育部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
===人事处:===
1、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和教师 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负责制定教师奖惩办法;
4、负责中小学人事调配和师范院校毕业生派遣工作;
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小学编制标准;
6、负责局属单位和机关的 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财务处:===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的筹措和 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2、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包括国家及省、市下拨的经费,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直属单位 预算外资金监督和管理,以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
3、统筹管理 教育费附加;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 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收费管理工作.
4、负责编制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预决算.
5、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和 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机构领导==
局长:鞠振伟
副局长:杨跃权、赵玉宝。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