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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的监督管理。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和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调整、货币化分配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 <ref>[https://www.sohu.com/a/501833912_620425 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有什么区别?] ,搜狐,2021-11-18</ref> 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产业发展政策、编制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公有住房管理、房屋安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以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指导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并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城镇燃气、城市供热,下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及事中事后监管。
(六)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ref>[https://www.sohu.com/a/477093180_120551459 工程质量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搜狐,2021-07-13</ref> 、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拟订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施工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相关的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和竣工结算文件的管理,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合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