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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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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新时代兴宁市十佳“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践行“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的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书育人、默默奉献,为兴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 <ref>[https://learning.sohu.com/a/620430034_467535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教师],搜狐,2022-12-23</ref> 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二十大召开,决定开展新时代兴宁市十佳“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和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获得过县级(含)以上荣誉称号。
2.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ref>[http://news.sohu.com/a/535894680_121106908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搜狐,2022-04-07</ref> 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着,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3.注重推荐人选师德师能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要注重发现和宣传党员教师的先进事迹,要特别关注在县管校聘、轮岗交流、援藏援疆和抗击疫情等方面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