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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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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第一分院、第二分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原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十六个区的检察院。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ref>[https://www.sohu.com/a/455269922_267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搜狐,2021-03-12</ref> 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主要职责==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督促推动全市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检查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ref>[https://gov.sohu.com/a/608722837_119861 反腐败斗争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搜狐,2022-11-22</ref> 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督促指导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负责调查监督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配合市纪委初步核实反映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检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处级及以下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监委或所在地区监委调查,并做好配合工作。负责本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