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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ref>[https://www.sohu.com/a/614315081_121106842 宪法学习宣传|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搜狐,2022-12-06</ref> 和法律的规定,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在三亚市的遵守和执行;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三亚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在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撤销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并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ref>[https://www.sohu.com/a/271557540_267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搜狐,2018-10-27</ref> 提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在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应由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补选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