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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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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生平 ==
=== 早年经历===
'''郑戬'''早年丧父,因而发奋学习。寓居京城,事奉杨亿,以善写诗文闻名,后又返回吴地。等到杨亿去世,其宾客弟子都四散离去,郑戬却兼程前往参加葬礼。
天圣二年(1024年),郑戬中进士一甲第三名,被任命为[[太常寺奉礼郎]]、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事,召试学士院,任[[光禄寺丞]]、集贤校理、越州通判。回朝后,改任太子中允、同知太常礼院,为御制的《发愿文》、《三宝赞》作注释,升任直史馆、三司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以右正言任知制诰。兼掌国子监,挑选明经生讲解经义。迁知审刑院,其后升任起居舍人、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
== = 不惧权贵 ===
小吏冯士元非法谋取私利,有人告发冯士元受贿藏有禁书,郑戬彻底追查。供词牵连到宰相吕夷简、知枢密院盛度、参知政事程琳,郑戬便逮捕吕夷简之子[[吕公绰]]、[[吕公弼]],弹劾其情状。不久,[[冯士元]]被流放[[海岛]],盛度、程琳因曾与冯士元结交往来而被免职,其它被贬受罚的有御史中丞孔道辅、天章阁待制庞籍等十多人,朝议怕他明白切实。
郑戬精明能干善于决断,喜欢出其不意,独自宽贷平民,如果是豪门大姓,则惩治更加急迫,为政颇有能干的名声。调任权三司使,又任转运使考核官吏的政绩,评定出高低等级。又查对三司的支出与收入,得到余钱四百万缙,以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改任枢密副使。
== = 治理杭州 ===
郑戬与参知政事宋庠因被宰相吕夷简忌恨,都遭罢免,郑戬以资政殿学士知杭州。钱塘湖灌注民田数十顷,吴越曾设撩清军,以疏通淤填之患。吴越归顺后不再治理,葑土堙塞,被豪族僧舍所强占,使湖水益发狭小。郑戬调拨属县丁夫数万人加以整治,百姓得到好处。 此事被上奏仁宗,仁宗诏令本州岛每年按郑戬之法治理钱塘湖。
== = 改知永兴 ===
庆历二年(1042年),升任[[给事中]],迁知并州,路上又改知郫州,又迁知永兴军。郑戬向朝廷建议说:"但凡行军所必需的,希望下发到有关部门审查其轻重缓急,分为三等,不急需的则取消。"从前,衙门中的小官向京师运木材,将其漂流在渭水、黄河上,多有漂汝,到达目的地后,则因不合要求而被斥责,往往倾家荡产也不能赔偿。郑戬奏请每年减少二十多万,又奏请取消括耀,以鼓励百姓存粮。长安是故都,多有强暴凶恶之徒,郑戬对其严加惩处,直至被刺配边地,不法之人都提心吊胆。
== = 出守陕西 ===
不久,任陕西四路都总管兼经略、安抚、招讨使,驻守泾州,允许其便宜行事,又升任[[尚书礼部侍郎]]。 当时庆州知州滕宗谅、渭州知州张亢滥用公款对过往官员请客送礼,郑戬将其依法查处。他巡视边疆到达镇戎军,奔赴莲花堡,天气寒冷,与将士们安排酒食,当时西夏[[李元昊]]正拥兵逼近边塞。适逢黄昏尘姻大起,有人报告说敌人的骑兵来了,郑戬说:"这一定是三川的将士巡边返回,不是敌人的骑兵。"随后事情果然如此。
== 人物评价 ==
=== 总评===
郑戬遇事果敢必行, 但他任性近侠,严刑峻法,士民大多心怀怨恨。
《全宋诗》录有郑戬诗作《送馀姚知县陈最寺丞》及一断句。
== = 逸闻趣事 ===
郑戬交结中书官黄元吉。[[黄元吉]]被降职外调后,郑戬的同僚对他开玩笑说:"老天不要走却我的爷啊!"郑戬听后笑着说:"你不知道我还有一个爷在。"
== = 亲属成员 ===
妻子:李氏,赠职方郎中李昌言第四女,封丹阳郡夫人。
== = 史料记载 ===
《文恭集·卷三十六·文肃郑公墓志铭》
== 参考资料 ==
[[Category: 中国古代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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