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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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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政府主席1948.06-1949.02
}}
'''陳儀'''({{bd|1883年|5月3日|1950年|6月18日|catIdx=Chen陳}}),[[ 幼名]]'''毅''',改名儀。[[表字|字]]'''公俠''',後改字'''公洽''',自[[號]]'''退素'''。[[浙江]][[紹興]]人。[[日本陸軍大學]]畢業,[[中華民國陸軍]][[二級上將]]。[[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曾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任内发生[[二二八事件]],為事件中爭議[[政治人物]]之一<ref>{{Cite web|url=http://gushi.tw/chen-yi-and-february-28-incident/|title=如果不是陳儀,二二八事件會有不同的結局嗎?|accessdate=2017-03-07|author=金老ㄕ|date=2017-02-26|work=gushi.tw|publisher=故事|language=zh-TW}}</ref>。
[[國共內戰]]末期,戰爭形勢急轉直下,陳儀曾勸告[[蔣中正]],對[[國民黨]]喪失[[中國大陸|大陸]][[政權]]要看開。1948年6月任[[浙江省]]政府主席。 11月釋放浙江省警保處處長[[毛森]](中將,[[軍統]][[秘密警察|特工]])報批處決的100多名共產黨員。1949年1月,陳儀眼見局勢不利於國民黨,欲投奔[[中國共產黨]],並嘗試策反[[金陵|京]][[滬]][[杭州|杭]]警備軍總司令[[湯恩伯]]投共,湯恩伯認為[[毛森]]得知,深怕自己被牽連,故將此事呈報蔣中正。陳儀在1949年初被免去浙江省主席職務,後來開始被軟禁。1950年4月,陳儀被押解到[[臺灣]],後來被囚禁於[[基隆市|基隆]]。1950年5月,蔣中正以[[匪諜]]案,指示臺灣軍事法庭判處陳儀[[死刑]]。同年6月18日清晨5時許[[槍決]],地點一說於[[臺北縣]][[新店鎮]](今[[新北市]][[新店區]])[[碧潭]]軍人公墓<ref>{{cite web|url=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E5%85%A9%E5%B2%B8%E5%8F%B2%E8%A9%B1%EF%BC%8D%E8%A2%AB%E6%AD%B7%E5%8F%B2%E8%AA%A4%E5%88%A4%E7%9A%84%E9%99%B3%E5%84%80-20130625001162-260306|work=[[中時電子報]]|publisher=[[中時集團]]|title=《兩岸史話-被歷史誤判的陳儀》|quote=[[中國時報]]2008-07-21【黃清龍報導】陳儀改任國民政府顧問,五月十一日離台,隔年六月擔任浙江省主席,後因被控「勾結中共,陰謀叛亂」被捕,經軍法審訊終結判處死刑,蔣介石於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批准執行,而於十八日在新店碧潭槍決。|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627063810/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E5%85%A9%E5%B2%B8%E5%8F%B2%E8%A9%B1%EF%BC%8D%E8%A2%AB%E6%AD%B7%E5%8F%B2%E8%AA%A4%E5%88%A4%E7%9A%84%E9%99%B3%E5%84%80-20130625001162-260306|archivedate=2013-06-27}}</ref><ref>{{cite web|url=http://www.boxun.com/news/gb/z_special/2010/06/201006292331.shtml|work=|publisher=[[博讯新聞網]]|title=陈仪被枪决前后,以及评说(图)|quote=台北近郊有个碧潭,一九五零年六月十八日清晨五时许,陈仪被解到此地槍決。}}</ref><ref>{{cite web|url=http://magazine.chinatimes.com/ctweekly/20140228004296-300106|work=[[中時電子報]]|publisher=[[中時集團]]|title=老情報員揭極機密 228禍首 陳儀槍決現場獨家還原|quote=被哄上車 抵新店空軍公墓。}}</ref>,一說於[[臺北市]][[馬場町]]<ref>《「介入境遇」到「自我解放」--郭松棻再探: 郭松棻再探》</ref><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18000571-260109 莫忘來時路/6月18日-陳儀結束悲劇一生]蔣介石一紙手諭「槍決可也」,1950年6月18日曾任台灣省行政長官的陳儀在台北馬場町被槍決了(見圖,本報資料照片)。</ref>。
==生平==
===早年生涯===
陳儀早年娶[[ 同鄉]] 沈蕙為妻。父親[[陳靜齋]]經營[[ 錢莊]] ,母親王氏,育有2子2女。陳儀兄[[陳威]]曾於1912年至1925年擔任[[中國銀行]]副總裁。
陳儀早年接受[[私塾]][[四書五經]]教育,曾入讀浙江[[ 求是書院]] 。1902年到[[日本]]留學,期間曾參加[[光復會]],據說與作家[[魯迅]]、[[許壽裳]]成為好友,三人時常同行。1907年[[日本士官學校]]第五期炮兵科畢業,1909年回中國。1911年[[辛亥革命]]時參加浙江獨立運動。1912年任浙江都督府陸軍部長,兼陸軍小學校長。1914年應召到北京任政事堂統率辦事處參議。
1916年陳儀到[[日本陸軍大學]]深造,第一期畢業。在日期間,受到日本[[ 教官]] 賞識,許以女兒[[古月好子]]。後來好子隨陳儀回中國,並改名為陳月芳。
1919年回国,任总统府中将顾问。
3月14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乘專機飛南京,代表陳儀向蔣報告事變經過;葛談話稱,2月28日暴動原因係[[台灣日治時期|日據時代]]遺留之鷹犬與近由海外遣回之台籍[[浪人]]受奸徒煽惑<ref name="民國史大事記"/>{{rp|8312}}。
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也向蔣中正提出備忘錄,批評陳儀的鎮壓行為,且要求陳儀撤職<ref>二二八民變-台灣與蔣介石,150-152</ref>,由於擔心[[美援]]落空,蔣中正勉強接受撤換的意見。當各界沓伐陳儀的聲音風起雲湧,陳儀一手導演[[ 國大代表]] 、參政員、省縣市參議會、各保甲長聯名電呈中央挽留自身職位的戲碼<ref>責任歸屬研究報告,214-216</ref>。3月17日,陳儀電請蔣中正表示辭職。3月18日,蔣中正批准請辭,並慰勉陳儀「收復台灣,勞苦功高,不幸變故突起,致告倦勤,殊為遺憾,現擬勉從尊意」<ref>責任歸屬研究報告,218</ref>。3月17日、18日連續兩個晚上,陳儀徵求[[蔣經國]]接任臺灣省主席,蔣經國堅決拒絕<ref>責任歸屬研究報告,133</ref>。3月22日,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舉行第八次大會,會議通過將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撤職查辦<ref name="民國史大事記"/>{{rp|8318}}<ref>責任歸屬研究報告,132-136、161-169、 214-220;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595-602</ref>。
4月22日,[[行政院]]院會撤銷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省政府,同時由立法院副院長[[魏道明]]擔任首屆臺灣省政府主席,各廳增設副廳長,由本省人擔任<ref name="民國史大事記"/>{{rp|8338}}<ref>責任歸屬研究報告,74-76;解讀二二八,204-208;二二八民變-台灣與蔣介石,150-152;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02-608</ref>。4月29日,行政院核定臺灣省政府委員、廳長和處長人選,全部22個職位中,有12名臺籍人士<ref>責任歸屬研究報告,74-76;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02-608</ref>。5月11日,遭撤職的陳儀返回南京市<ref>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08-614</ref>,改任國民政府顧問<ref>解讀二二八,176-186;責任歸屬研究報告,214-220</ref>。5月12日,陳儀受到蔣介石召見並共進午餐<ref name="民國史大事記"/>{{rp|8352}}。
1950年4月,陳儀被押到台灣後,「即對任何人不再發一言一語,終日如老僧入定。」<ref name="陳儀之死">[[鄭文蔚]]著:《陳儀之死》</ref><ref>蔣侍從室主任[[林蔚]]勸陳儀向蔣中正認錯,寫悔過書。蔣允許恢復其自由,但遭到陳儀拒絕,說:「我有何錯?我無錯,他不高興,可殺我,我已年過半百,死得了。悔過書我不寫。」</ref>後囚禁於[[基隆]],又轉移到[[萬華]]的憲兵第四團看守所。5月19日,蔣中正親下手諭紙條「槍決可也」,指示台湾[[军事法庭]]判決陳儀死刑。陳儀死前由[[福建]]共同推行過「[[新生活運動]]」的「五虎上將」[[蔣鼎文]]打理一切。蔣中正命[[軍統|保密局]]局長[[毛人鳳]]辦理此事,毛人鳳隨即下令委由技術總隊少將隊長[[杜長城]]辦理。
6月18日凌晨2時,杜長城又派遣部下中校大隊長[[劉學仁]]處理此事,劉學仁選由幹員朱國瀛、魏俊慧、伍祖蔭、李國輝等人執法,劉學仁害怕陳儀情緒波動,不利槍決,欺騙陳儀,說蔣介石要召見陳儀,陳儀起身盥洗沐浴,並用餐,還盛裝打扮,穿戴淡黃色禮帽,配上黃色西裝外套、白襯衫,並配上派克對筆,手戴[[勞力士]]白色手錶,衣冠楚楚地上車,車行至新店,保密局派遣攝影師范德福守候拍照,陳儀一見相機,方知原來是押往[[ 槍決]] ,陳儀腿軟不前,李國輝與魏俊慧一左一右,扶陳儀至一名上校軍法官面前,軍法官驗明正身之後,即宣讀判決書,並說:「奉總統手批,執行槍決,你有甚麼話說沒有?」陳儀強作鎮定,答曰:「我人死,精神不死,我流的血,是替京滬杭一千八百萬同胞流的血。」亦即坦承自己通共,說完即俯首不語,軍法官又問:「那對你的親人子女,還有甚麼話要說?」陳儀沈思片刻,回答:「沒有。」隨即向[[劊子手|行刑者]]說:「向我的頭開槍。」,但保密局已經決定向他的背部開槍,以保存其面貌完整,朱國瀛向他背後連開兩槍,陳儀摔了個四腳朝天,仍不死,呼吸甚為急促,劉學仁衝上前去,又補了一槍,方將陳儀擊斃<ref>{{cite web|url=http://magazine.chinatimes.com/ctweekly/20140228004296-300106|title=老情報員揭極機密 228禍首 陳儀槍決現場獨家還原|publisher=[[中時電子報]]|work=《[[時報周刊]]》|volume=第1880期|date=2014-03-01}}</ref>。
[[中央社]]記者[[龔選舞]]在其回憶錄提到陳儀之死時指出,國防部軍法局通知他與攝影師兩個人,請他們現在到極樂殯儀館(當時台北惟一的殯儀館),龔和攝影師「王介生」去了,他看見一張木板床上,一個人穿著軍裝,留著鬍子,已經化妝過,面貌很慈祥的樣子,這個人就是陳儀。「為什麼叫我們去看、去照相呢?這和槍斃共諜[[吳石]]原因一樣,找中央社拍照,呈給蔣中正看。」<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E5%85%A9%E5%B2%B8%E5%8F%B2%E8%A9%B1%EF%BC%8D%E8%A2%AB%E6%AD%B7%E5%8F%B2%E8%AA%A4%E5%88%A4%E7%9A%84%E9%99%B3%E5%84%80-20130625001162-260306 兩岸史話-被歷史誤判的陳儀] </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