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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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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center>'''商标代理人'''<br><img src="https:xxxxx.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html 圖片來自OOO]</small> |}'''商标代理人'''是在向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备案通过的 [[ 商标代理机构 ]] (包括经 [[ 工商行政管理 ]] 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事务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
==历史沿革==
===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 商标代理机构 ]]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在指定位置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负责人签字。
注:采用在线办理方式的,需上传上述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职责===
一、代理商标申请人进行注册申请前的商标查询,确定其商标是否可以注册,代理商标所有人进行使用 [[ 未注册商标 ]] 进入市场前的查询,确定该商标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商标权。
二、代理续展注册、转让注册、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补发注册证等有关事务。
五、代理商标权海关备案。
六、代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 [[ 商标侵权投诉 ]] 等法律事务。
七、代理外国申请人到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代理申请===
注册申请、商标保护等商标事务的法律性、专业性很强,当事人即可自行到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办理,也可委托 [[ 商标代理机构 ]] 并由该组织指定具体的商标代理人来办理。只有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才可接受委托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商标代理人个人不得直接接受委托从事商标代理业务。
==参考文献==
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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