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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应急救援海洋辐射监测南海东海北海分队'''国家核应急救援海洋辐射监测 [[ 南海 ]] 、 [[ 东海 ]] 、北海分队,依托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东海分局、北海分局。
==承担任务 :==
分别承担管辖海域核应急救援海洋辐射监测与评估,以及为现场采取海洋 [[ 环境保护 ]] 措施及海上公众救援行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等任务。人员抽组:各20人。 能力要求:具有实施核事故环境下 [[ 海洋 ]] 辐射监测与评估响应行动的能力。
==相关资讯==
===我国组建10个国家核应急专业救援队,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体系 ===
白皮书指出,我国从监管机构、审评许可、监督执法、辐射监测、事故应急、监管队伍 [[ 建设 ]] 、技术研发、安全改进等方面开展核安全监管。
刘华表示,中国始终坚持 [[ 安全 ]] 第一的核安全战略,实现发展和安全两个目标相互促进,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总体框架下,每五年制定和实施核安全规划。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是《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和2025年远景目标》。刘华指出,去年开展的核安全“十三五”规划<ref>[https://www.sohu.com/a/39593426_114984 “十三五”规划建议全面勾画五大发展新理念],搜狐,2015-11-04</ref>的中期评估显示实施总体进展良好,各 [[ 项目 ]] 标基本满足进度要求,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如期完成。
据他介绍,我国核电厂安全保持 [[ 世界 ]] 先进水平。包括实施福岛事故以后的安全改进行动,开展核电厂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近五年核电国际运行者协会WANO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核电厂运行机组80%的指标优于世界中值水平,其中70%的指标达到了世界先进值。总体运行指标处于世界前列的。
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水平也持续提升,加强了研究堆核燃料设施的 [[ 安全 ]] 改造,实施定期的安全审查;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治理方面,13项早期核设施完成了退役,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也在有序推进;而在核技术利用装置管理上,我国将放射源百分之百纳入安全管理,建立了高风险源的在线监控系统,放射源的事故发生率持续降低。
此外,在铀矿冶设施退役方面也完成了29个2010年以前关停的铀矿冶设施的退役,127个 [[ 历史 ]] 遗留的铀矿冶地址勘探设施的退役治理。
核设施现场7×24小时安全监督,严厉打击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核企业
刘华表示,我国建立了“三位一体”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对核设施、核材料<ref>[http://news.sohu.com/a/559031125_120956897 2022-2028年中国核材料产业发展动态及投资战略规划报告],搜狐,2022-06-22 </ref>、核活动和放射性物质实行全链条审评许可,对选址、 [[ 设计 ]] 、 [[ 制造 ]] 、建造、运行、退役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执法,开展全覆盖全天候的辐射环境监测,“在核设施现场有核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的旁站式安全监督。”
刘华介绍,我国核安全设备监管方面,推进了核电设备自主化和安全水平、质量水平的提升。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企业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此外,7家核电厂开展了安保 [[ 系统 ]] 的升级改造,10个省(市)的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进行了安保升级。
南都记者还了解到,我国组建了10个国家核应急专业救援队,建立了3个集团公司应急支援队。在核安全科研方面,建成了3个 [[ 核安全 ]] 研发创新平台,开展了13个领域39项核安全技术研究。
刘华表示,我国核安全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成投入使用,辐射环境监测网基本建成。
他介绍,2000年、2004年、2010年和2016年国际 [[ 原子能 ]] 机构四次对中国核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同行评议。2016年对中国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的综合评估的结论是:中国监管有效性在不断增强,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国际化不断提升,中国的监管机构是一个有效的、可靠的监管机构。
南都记者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 [[ 中国大陆 ]] 共有47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在役民用研究堆和临界装置,18座核燃料循环设施、2座中低放废物处置厂。刘华表示,上述设施运行均保持良好的安全记录,我国从未发生国际核与放射事件分级表(INES)二级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核安全水平保持世界前列。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