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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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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编:《[[犯罪形态研究精要]]》,2005年3月于[[法律出版社]]出版。
[[File:上海政法学院1.jpg|缩略图|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学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二、论文:
4. 上海政法学院先进个人。
===上海政法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学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
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00余人,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近5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近100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教学名师、浦江人才、曙光学者等一批优秀教师。一批专家在国内外重要学会、国际组织担任会长、主席等重要学术职务。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外学术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2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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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人文社科藝術人物]][[Category:教育学家]][[category:中国人文科技人物 、高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