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fobox person| 姓名 ='''孙在丰''' | 出生日期 = 1644—1689| 國籍 =中国 | 職業 = 清][公元1644年-1689年]朝治河名臣。| 知名作品 =著有《扈从笔记》、《东巡日记》、《下河集思录》、《尊道堂诗文》等。 }} == '''人物生平''' == 孙在丰 (1644—1689),字屺瞻 , 浙江 德清 籍 人 ,世居归安 ( ( 今湖州 ) ) 菱湖 ,清朝治河名臣 。 清 康熙九年 (1670) (1670) 一甲二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 。直起居注 ,升侍讲侍读、侍讲侍读学士 ,充日讲官 ,分撰日讲《四书》、《易经》、《书经》,以解义多见称。 进讲屡称旨。 二十年,每次讲演时,列举经书要义,阐发自己观点,受康熙帝嘉奖,改任《明史》总裁,《明史》第十七卷《帝纪》即出于其手笔。二十二年,擢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调任掌院学士, 累 迁工部左侍郎, 仍 兼 任 翰林院学士。 二十六年,淮阳 ( ( 今河南省境内 ) ) 、盐城、兴化 ( ( 今江苏省境内 ) ) 等县河流恣溢, 奉 命 率郎中鄂素等赴淮、扬浚海口 整修河道, 铸监修下河工部印授之。 身历洪泽、射阳等名川大河,察看灾情, 并以 在丰疏言 开新不如循旧 、 , 筑高不如就低 、迎 ,迤 远不如取近 ,制定具体施工方案 。施工期间,严禁州县妄派劳工,天寒则供应衣物,天暑则准备医药,民工人心踊跃。不久即完成治水工程。 因 施工以冈门镇为最先,次白驹场,次丁溪场,次草堰。上悉从之,并以在丰请,令靳辅闭高家堰及高邮诸减水坝。辅仍主筑堤束水。上令辅会总督董讷、总漕慕天颜及在丰集议,遂会疏用辅议。在丰监修海口冈门镇、白驹工已毕,丁溪、草堰工俱停。上以谘于成龙,成龙言:"上遣在丰监修下 河 督靳 ,万民欢颂。今冈门、白驹诸工将竣,而 辅 对 又以为无益,欲于高家堰等处筑堤。在丰先经履勘,始行兴工;若果无益,何待开浚年余又会议请停? 此 持异 实臣所不能解也。" 二十七年,在丰疏劾辅阻挠下河,辅亦劾在丰与天颜结姻,附和成龙。下廷臣 议, 被削职 辅罢 , 授 成龙坐镌秩,责在丰前后言不仇,降调。上命仍以 翰林 院 官用,俄授 侍读学士。 不久仍 二十八年, 迁 为 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卒 。 == '''作品介绍'''== 孙在丰敏赡多艺,应制赋诗,援笔立就;又擅射,皇帝称其为文武之才,廷试中武进士。著有《扈从笔记》、《东巡日记》、《下河集思录》、《尊道堂诗文》等。 [以上内容由"朝八晚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