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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 [[ 上海市 ]][[ 奉贤区 ]] 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政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 [[ 联络 ]] 和公务文电处理、文稿审核及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有关决定、决议及领导批办事件的督办;负责各类信息的综合、编发和上报;负责会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等。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 [[ 党员 ]] 队伍管理以及干部培养、选拔、任免、监督和管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加强宣传思想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 [[ 教育 ]] 培训等工作;负责群团管理和统战工作等。
(三)财务管理科
负责编制局年度预、决算及指导实施,负责局资金管理和直属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土地资金监督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各类规费及有关资金的征管、收缴及规划和 [[ 自然资源]]<ref>[https://roll.sohu.com/a/637980143_120179158 收藏! 准确把握自然资源工作定位 ],搜狐,2023-02-07</ref>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申报和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征收等。
(四)法规科
负责牵头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相关 [[ 法律 ]] 、 [[ 法规 ]] 、规章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局系统内行政审批、行政执法<ref>[https://www.sohu.com/a/611048534_120275946 执法、司法、守法意思不一样,弄清楚后才能更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搜狐,2022-11-28 </ref>等业务进行综合监督和专项检查;牵头开展督察反馈问题的调查、处理以及督办落实;负责局系统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权属纠纷的侵权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生的纠纷案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规定、方针政策,接待、处理 [[ 群众 ]] 的来信、来访、来电;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批办、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等。
(五)规划管理科
依法组织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等并监督实施;依法审核各类规划;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征询工作;指导各街镇、 [[ 社区 ]] 、开发区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审核各类市政专业规划;依法对其他专业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负责规划编制计划管理与规划公开;负责规划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落实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工作等。
(六)建筑管理科
负责区管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一书两证”核发工作;负责区管交通、市政站场、市政管线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一书两证”核发工作;受市局委托,负责区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和保护建筑建控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会审工作。负责 [[ 历史 ]] 文化风貌区范围和保护建筑建控范围内建设项目“一书两证”核发;负责区内乡村建设 [[ 工程 ]] (除农民个人建房)的设计条件、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相关管理部门报备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控制线和基础设施布点控制范围的会审或审核工作,负责规划控制线的实施管理和相关审核;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实施方案会审;负责区域范围内城市雕塑和公共空间艺术建设管理等。
(七)行政许可科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接待受理、转办、发证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当场办理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受理窗口进行日常管理,做好办件数据采集和汇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局行政审批 [[ 制度 ]] 改革工作,会同各业务科室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等。
(八)国土用途实施科(地质资源管理科)
负责全区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负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问题控制和用途管制;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核;负责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实施管理;负责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护;负责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地整理复垦的报批管理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 [[ 矿产资源 ]] 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负责 [[ 矿泉水 ]] 和地热资源开采中有关管理职责;提供地质灾害评估、监测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临时用地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国土用途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和管理工作等。
(九)自然资源调查和登记科
负责本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本区测绘地理信息 [[ 管理 ]] 工作;负责本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依法调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负责本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有关信息化工作及业务统计管理工作等。
(十)自然资源利用科(征地补偿管理科)
负责全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划拨、集体土地的使用及统一管理;负责 [[ 土地 ]] 储备计划报批;负责全区土地有偿使用管理报批及土地出让招拍挂工作;负责土地利用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落实垃圾处理设施的用地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各项政策、补偿标准,组织推进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监督,协调征收集体土地补偿争议和 [[ 组织 ]] 听证;负责本区域征地项目的审核、鉴证、结案审批和征地房屋补偿安置争议事件的协调、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有关工作等。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