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
次編輯
變更
林晓东
,無編輯摘要
2014年9月,献艺郫县团结镇敬老院举行重阳汇演 。2017年1月,以智汇堂养老养生服务平台志愿者身份出席成都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交流展示会 。
== 品牌被侵权?巴蜀笑星林晓东为“矮冬瓜”火锅打官司 ==
华西都市报讯 (客户端记者 杜恩湖 实习生 曹慧敏)在成都餐饮业传出了巴蜀笑星林晓东的“矮冬瓜火锅总店”开垮了、老板欠下员工资跑路了”的消息。1月13日上午10时,林晓东在成都市成温立交桥下的“矮冬瓜”火锅店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否认了传闻。称全国共有60多家“矮冬瓜”火锅店,关门的仅这一家,是第三方经营不善开垮的,与他本人没有任何关系。林晓东把位于人民中路的矮冬瓜总店负责人刘先生所在的公司,以“侵权矮冬瓜”品牌为由,告上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林晓东:这家店垮了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有传言“位于成都人民中路的矮冬瓜火锅店总店垮了,欠下员工工资的老板林晓东跑了”的传闻,是极不真实的!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这家位于人民中路的“矮冬瓜火锅店”,未经我这个董事长同意,擅作主张,把人民中路的“矮冬瓜”加盟店的经营权以及“矮冬瓜”火锅品牌,一起转让给了来自米易县的赵先生。作为第三方的赵先生,又没有经营好。所以两个月不到就开垮了。赵先生最后就把火锅店关门,这一切,与我林晓东和“矮冬瓜”品牌没有任何关系。但因刘先生未经我“矮冬瓜”品牌拥有权同意,擅作主张,私下将加盟店和“矮冬瓜”品牌转让给第三方赵先生,引起该店关门,并闹起“垮店欠员工工资风波”。不仅严重影响了“矮冬瓜”火锅品牌形象,而且也给我个人名誉,特别是“矮冬瓜跑了”的负面影响,造成了特别伤害。为此,我就一怒之下,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负责人民中路的加盟店的刘先生,正式告上了成都中院。成都中院已经于1月12日正式受理了“矮冬瓜”的侵权官司。
刘先生:我们共同创办了“矮冬瓜”
13日中午,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了位于成都人民中路二段的加盟店,这里已经人去楼空。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上了该店负责人刘先生,他声称没有侵犯“矮冬瓜”的火锅品牌权利。“矮冬瓜”火锅其实是我和林晓东共同创办的品牌。 刘先生说,2009年,经罗先生介绍,他认识了“矮冬瓜”。“在这之前,林晓东只是一个普通的川剧演员。在成都一点点名气都没有,是华西都市报把林晓东打造成了巴蜀笑星。我和朋友投资,并和林晓东共同商量,一起创办的‘矮冬瓜’火锅品牌。在之后,林晓东才把“矮冬瓜”品牌越越大。我是‘矮冬瓜’品牌原创者之一,我侵了什么权?” “所以,这家店相当于是矮冬瓜的第一家店。但是当时大家是朋友,没有签合同,都是口头协议。到了2012年的时候,我们才签了一个合同,但是当时是没有收取任何的加盟费,之后这个店亏了好多钱,但是赚是亏都与林晓东没有任何关系。无论经营好坏,其实,一直都跟林晓东和矮冬瓜餐饮公司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因为我们都是单独结算,单独经营,亏盈都是单独进行的。” 刘先生说:“到了去年6月,火锅店生意越来不好。出于礼貌和尊重,我就打电话跟矮冬瓜餐饮公司他们谈过,说我们这儿生意不好,亏损严重,问他们要不要过来接手。但他们当时说要过来,其实一直都没过来。到了今年10月份,我又给他们打电话说,想转了,打出去?如果公司要就低价转让,结果公司又说不要了。当时我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的赵先生告诉我,火锅店因为亏损太严重,已付不起房租。房东把已把电断了。后来,赵先生突然丢下火锅店,就跑了。” 刘先生说,我已经把火锅店转让了,转让时,用我自己的品牌转让的,没有用“矮冬瓜”品牌转让。其实这个事跟我也没多大关系。赵先生这个人,我现在也找不到了。<ref>[https://www.mala.cn/thread-13268769-1-136.html 品牌被侵权?巴蜀笑星林晓东为“矮冬瓜”火锅打官司],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2016-01-13</ref>
== 参考资料 ==
{{ref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