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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鐵路商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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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鐵路商務總局'''是[[清朝]][[福建臺灣省]]首任巡撫[[劉銘傳]]奉准「修鐵路、創辦商務」後於光緒十三年五月二十日(1887年7月10日){{NoteTag|〈[[s:擬興修臺灣鐵路摺|擬興修臺灣鐵路摺]]〉:「光緒十三年五月二十日奉硃批:著照所請,該衙門知道。欽此。」但有說法認為該機關在該年五月仍是籌備期間,正式成立是該年七月七日(1887年8月26日){{r|吳}}。}}在臺設立的機關之一,一說正式全名為'''全臺輪船鐵路商務總局'''{{NoteTag|1=此名稱可見於《劉銘傳撫臺前後檔案》中所收錄的〈臺南府轉行全臺輪船鐵路商務總局啟用關防日期〉一文{{r|檔}},吳小虹與張健豐在其著作中認為「全臺輪船鐵路商務總局」為該機關全名{{r|吳}}{{r|張}}。}},又稱為'''商務局'''、'''臺北通商總局'''{{NoteTag|1=為與同治九年(1870年)設立於臺南的「通商總局」區分{{r|張}}。}},而傳世關防銘文為「辦理臺灣商務總局關防」{{NoteTag|1=於光緒十三年五月十二日(1887年7月2日)使用{{r|吳}}{{r|張}}。}}{{r|吳}}{{r|張}},曾修建[[基隆]]到[[新竹]]的[[鐵路]]。

== 沿革 ==
商務局於光緒十三年(1887年)成立時,初由[[板橋林家]]的[[家主]][[林維源]]為商務督辦;後因林維源已兼辦臺北撫墾事務,改由[[楊宗瀚]]督辦商務{{r|張}}。該局除了處理鐵路興建事宜外,也在[[上海]][[旗昌洋行]]經手下購買兩艘快船,分別名叫「斯美」與「駕時」:「斯美」專門來往臺灣與上海、福州,「駕時」則專門航行於香港、廈門一帶{{r|張}}。後來鐵路開工不久後,楊宗瀚因病假歸,遂委任[[張士瑜]]為總理{{r|張}}。而根據臺灣總督府鐵道部採訪楊懷瑾(曾任票房司事)所得到的記錄,商務局內原先設有文案、帳房、書班,後來又增加收發處、收課銀與翻譯的編制{{r|江}}{{r|鐵}}。此外除會辦由[[英國人]]馬迪遜擔任外,也有聘用數名外國人掌管測量與技術事務,而火車駕駛也有不少是英國人,但到了光緒十八年(1892年)時除了馬迪遜留下繼續擔任會辦,協助監督鐵路技術外,其他外籍技術人士幾乎都返回本國去了{{r|江}}{{r|鐵}}。

而商務局廳舍是一位於[[臺北城]]外東北角的三板橋庄{{NoteTag|1=具體位置約是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一帶,即青島東路與林森南路交會處附近{{r|張}}。}}的洋樓,在這之前原本設於機器局廳舍內{{r|張}}。乙未割臺後,商務局廳舍曾作為「鐵道工夫舍」(鐵道養路工宿舍),後來變成騎兵營{{r|張}}。

== 組織 ==
以下為《臺灣鐵道史》、《新編桃園縣志》二書採訪相關人物後所記錄的商務局組織編制,以及職員名字{{r|江}}{{r|鐵}}:
{|class=wiki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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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待遇||曾任職之人員||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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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辦||薪俸五十兩、公費二百兩、轎夫四人、使役夫十人||張士瑜、黨鳳岡、蔣斯彤、姚西漠||編一人,相當於今日的[[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局]]局長
|-
|會辦||薪俸五百元、食費二百五十元、轎夫四人、使役夫四人||馬迪遜(英國人)||編二到四人,相當於今日的臺鐵局副局長,又分技術、總管、事務佐理分類
|-
|提調||薪俸五十兩||黨鳳岡、張經綸||編二人,負責承上宣下
|-
|文案||薪俸二十兩||楊雨臣||編一人
|-
|帳房||薪俸十二兩||馬仁軒||編一人
|-
|書班||薪俸有差|| ||編一人
|-
|收發||薪俸十二兩||蕭某||編一人
|-
|收銀||薪俸十二兩||胥瑞之||掌理出納業務
|-
|翻譯||薪俸二十四兩||陳品山||編一人
|-
|稽查鐵路委員{{NoteTag|1=初稱工程委員。}}||俸給三十兩、食費十兩||達鳳翔、白正卿||編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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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橋工委員||俸給三十兩、公費二十兩、轎夫四人、使役夫十人||以鶴筌、張家德||編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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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鐵路工頭{{NoteTag|1=下有巡丁頭、巡丁。}}||俸給二十四元||劉發順||編一人
|-
|正副票房司事||正薪俸十二元、副薪俸八元,皆有食費三兩||楊懷瑾、程華封、姚子廷、朱清賢、林微卿、湖齊蒼、嚴相華、徐良臣、沙鏡波、沈某||編六至十人,相當於今日的台鐵正副站長
|-
|正副查票司事{{NoteTag|1=下有管螺絲、洗車。}}||正薪俸十二元、副薪俸八元,皆有食費三兩||雲昌、楊慶馨、林助、張玉波、馬蕚卿、馮榮周||編六至十人
|-
|開車{{NoteTag|1=即機關車駕駛。下有燒火、拭車。}}||外國人薪俸一百十元,其他六十元到三十元|| ||含司爐助理駕駛,正駕駛員聘英國人,副駕駛員聘本國人
|-
|火車場管理|| ||張鴻英||
|-
|colspan=3|
*提調、文案、帳房、書班、收發處、收課銀、翻譯並無食費,由總辦從其公費分給。
*巡丁頭、巡丁、管螺絲、洗車、燒火、拭車的薪俸各從十三兩到八兩
*根據達鳳翔(曾任稽查鐵路委員)的說法,會辦的薪俸與公費合起來有五百餘元,提調薪俸四十兩、食費公費二十兩,文案薪俸三十兩,帳房薪俸二十兩,票房司事薪俸則從十六兩到十兩,總辦薪俸五十兩外還有食費公費二百兩。
|}

== 註釋 ==
{{ReflistH}}
{{NoteFoot}}
{{ReflistF}}

== 參考來源 ==
{{reflist|2|refs=
<ref name="吳">{{cite book|author=吳小虹|title=《重回清代臺北車站——古鐵道和一座謎樣的火車站》|isbn=957-0463-75-9 |publisher=博楊文化 |pages=75頁|date=2006年4月}}</ref>
<ref name="張">{{cite book|author=張健豐|title=《乙未割臺憶舊路》|isbn=978-986-6480-47-8 |publisher=海峽學術 |pages=74、75、161-164頁|date=2010年11月}}</ref>
<ref name="檔">{{cite book|author=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編輯|title=《劉銘傳撫臺前後檔案》|isbn=957-00-9062-6 |date=1997-06-30 |publisher=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pages=177頁}}</ref>
<ref name="江">{{cite book|author=臺灣總督府鐵道部 著;江慶林 譯 |title=《臺灣鐵路史 上冊》 |publisher=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pages=51-55頁|date=1990年6月}}</ref>
<ref name="鐵">{{cite book|url=http://jdlib.ntl.gov.tw/cgi-bin/browse.cgi?bookid=bjna00025v01&root=NTdata1|language=ja|author=臺灣總督府鐵道部|title=《臺灣鐵道史》|publisher=近藤商店活版部|date=1906-09-30|pages=94-99頁}}{{dead link|date=2017年11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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