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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寨村'''隶属 [[ 云南省 ]] 红河州金平县 [[ 大寨乡 ]] ,属于山区。距离村委会0.00公里,距离镇0.50公里, 国土面积36.62平方公里,海拔1340.00米,年平均气温22.00℃,年降水量2350.0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等农作物。有耕地4018.00亩,其中人均耕地1.74亩;有林地940.00亩。全村辖2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044户,有乡村人口4778人,其中农业人口4778人,劳动力2346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716人。2013年全村经济总收入3260.00万元, [[ 农民 ]] 人均纯收入4309.00元。 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ref>[ (附图)https://baike.baidu.com/reference/8791277/533aYdO6cr3_z3kATPDZxPv1NSbAMNip6LHVBOFzzqIPmGapB4OrToA38NYv--UpFwWEsplrat8UnumlZUpB5vUYd-U8 公示!我州这些村镇、单位、校园、家庭入选省级、州级文明创建名单!], </ref>
=村情概述=
该行政村隶属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地处大寨乡政府驻地西边,距乡政府所在地0.5公里,到乡政府道路为水泥路,交通方便,距县64公里。东邻新发寨行政村,南邻分水岭自然保区,西邻箐脚行政村,北邻白沙坡行政村。辖大保寨村、水头寨村、丫口寨、大寨村等20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928户,有乡村人口4313人,其中农业人口4313人,劳动力2222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766人。
全村国土面积36.62平方公里,海拔1340米,年平均气温22℃,年降水量2350毫米,适合种植水稻、草果 冬早[[蔬菜]]等农作物。全村耕地面积4018亩,人均耕地1.74亩,林地940亩。
大寨村,属于山区。距离村委会0.00公里,距离镇0.50公里, 国土面积36.62平方公里,海拔1340.00米,年平均气温22.00℃,年降水量2350.0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等农作物。有耕地4018.00亩,其中人均耕地1.74亩;有林地940.00亩。全村辖2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044户,有乡村人口4778人,其中农业人口4778人,劳动力2346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716人。2013年全村经济总收入326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309.00元。 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自然资源=
全村有耕地总面积4018.00亩(其中:田2334.00亩,地1684.00亩),人均耕地1.74亩,主要种植水稻等作物;拥有林地940.0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0.0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00亩,主要种植无等[[经济]]林果; 其他面积30958.00亩。
=基础设施=
该村截止2013年底,全村有1040户通自来水,有0户饮用井水, 有1040户通电,有0户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868户 ,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104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1040户。
该进村道路为属于弹石路面 ;距离最近的车站(码头)0.0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0.00公里。
全村有效灌溉面积为2501.00亩,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2501.0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52亩。
该村到2013年底,有197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705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
该村2013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260.00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459.00万元,畜牧业收入1268.00万元(其中,年内出栏肉猪7483头,肉牛104头,肉羊0头); 林业收入76.00万元, 第二、三产业收入200.00万元, 工资性收入11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309.00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110.00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400人 ,在省内务工250人,到省外务工150人。
=特色产业=
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业,主要销售往本县。2013年 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318.00万元, 该村正在发展无特色产业,计划大力发展种植业产业。
=人口卫生=
该村现有农户1044户,共乡村人口4778人,其中男性2826人,女性1952人。其中农业人口4778人,劳动力2346人。
到2013年底,全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0;参加农村[[合作医疗]]4533人,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 距离村委会卫生所1.00公里,距离镇卫生院0.50公里。 人畜混居的农户0户。
=文化教育=
该村小学生就读到大寨小学,中学生就读到大寨中学。该村距离小学校1.00公里,距离中学0.00公里。该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中、小学生464人,中学生144人。
=村务公开=
该村到2013年底,该村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951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3855.00亩,其中土地流转面积0.00亩。是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其中,一事一议筹资额 0.00 元(人均 元),一事一议筹劳0个(劳均0个)。年末集体总收入0.00万元,有[[固定资产]]22.50万元,年末集体有收益0.00万元,农村财务管理实行自行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是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主要以粘贴公告、[[黑板报]]、会议等方式公开。
=参考来源=
[[Category: 670 中國地方志總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