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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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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丕被立为魏国王太子,鲍勋任太子中庶子。后转任黄门侍郎,不久又出任魏郡的西部都尉。当时曹丕郭夫人弟弟任曲周县吏,被揭发盗窃官布,按法应该行死刑(弃市)。曹操当时在谯县未归,留守邺城的曹丕于是多次写亲笔信给鲍勋,希望他私底下能高抬贵手。但鲍勋不敢纵容罪犯,还是将所有罪证上呈朝廷。当初鲍勋在任太子中庶子时就已经因守正不挠而令曹丕不满,此事更加深了曹丕对他的怨恨,于是趁著魏郡在边境士兵轮休上有延误的现象,密令中尉参奏罢免了鲍勋。过了很久后,鲍勋方才被任命为侍御史。
'''屡谏曹丕'''
1. 《三国志》:鲍勋字叔业,泰山平阳人也,汉司隶校尉鲍宣九世孙。宣后嗣有从上党徙泰山者,遂家焉。勋父信,灵帝时为骑都尉,大将军何进遣东募兵。后为济北相,协规太祖,身以遇害。语在《董卓传》、《武帝纪》。建安十七年,太祖追录信功,表封勋兄邵新都亭侯。辟勋丞相掾。
2. 《三国志》:二十二年,立太子,以勋为中庶子。徙黄门侍郎,出为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弟为曲周县吏,断盗官布,法应弃市。太祖时在谯,太子留邺,数手书为之请罪。勋不敢擅纵,具列上。勋前在东宫,守正不挠,太子固不能悦,及重此事,恚望滋甚。会郡界休兵有失期者,密敕中尉奏免勋官。久之,拜侍御史。
3. 《三国志》:延康元年,太祖崩,太子即王位,勋以驸马都尉兼侍中。
4. 《三国志》:文帝受禅,勋每陈“今之所急,唯在军农,宽惠百姓。台榭苑囿,宜以为后。”文帝将出游猎,勋停车上疏曰:“臣闻五帝三王,靡不明本立教,以孝治天下。陛下仁圣恻隐,有同古烈。臣冀当继踪前代,令万世可则也。如何在谅暗之中,修驰骋之事乎!臣冒死以闻,唯陛下察焉。”帝手毁其表而竞行猎,中道顿息,问侍臣曰:“猎之为乐,何如八音也?”侍中刘晔对曰:“猎胜于乐。”勋抗辞曰:“夫乐,上通神明,下和人理,隆治致化,万邦咸乂。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况猎,暴华盖于原野,伤生育之至理,栉风沐雨,不以时隙哉?昔鲁隐观渔于棠,《春秋》讥之。虽陛下以为务,愚臣所不愿也。”因奏:“刘晔佞谀不忠,阿顺陛下过戏之言。昔梁丘据取媚于遄台,晔之谓也。请有司议罪以清皇庙。”帝怒作色,罢还,即出勋为右中郎将。
5. 《三国志》: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仆射司马宣王并举勋为宫正,宫正即御史中丞也。帝不得已而用之,百寮严惮,罔不肃然。六年秋,帝欲征吴,群臣大议,勋面谏曰:“王师屡征而未有所克者,盖以吴、蜀唇齿相依,凭阻山水,有难拔之势故也。往年龙舟飘荡,隔在南岸,圣躬蹈危,臣下破胆。此时宗庙几至倾覆,为百世之戒。今又劳兵袭远,日费千金,中国虚耗,令黠虏玩威,臣窃以为不可。”帝益忿之,左迁勋为治书执法。帝从寿春还,屯陈留郡界。太守孙邕见,出过勋。时营垒未成,但立标埒。邕邪行不从正道,军营令史刘曜欲推之,勋以堑垒未成,解止不举。大军还洛阳,曜有罪,勋奏绌遣,而曜密表勋私解邕事。诏曰:“勋指鹿作马,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驳:“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勋无活分,而汝等敢纵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当令十鼠同穴。”太尉钟繇、司徒华歆、镇军大将军陈群、侍中辛毗、尚书卫臻、守廷尉高柔等并表“勋父信有功于太祖,求请勋罪。帝不许,遂诛勋。勋内行既修,廉而能施,死之日,家无馀财。后二旬,文帝亦崩,莫不为勋叹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