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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塨
,'''李塨'''([[1659年]]—[[1733年]]),字剛主,別號恕谷。直隸(今河北省)蠡縣人。[[顏李學派]]的主要代表之一。
==生平==
李塨是[[顏元]]的學生,十九歲中秀才,二十一歲從學於顏元,並學兵法。三十一歲鄉試中舉。他曾兩度南下江浙,與[[毛奇齡]]等人交遊,李塨以後還曾參與編輯《毛西河全集》。他又前往京師與[[萬斯同]]等大儒論學。在學術思想上與顏元基本相同,但有差異,主要的不同表現在知行關係問題上。顏元堅持“以力行為格物”,他卻在《大學辨業》中批評顏元:“以力行為格物,是行先於知矣,倒矣。”
他對顏元的“復井田”、“復學校”深表贊同,並發展了顏元的經世之學,時稱“顏李學派”。李塨認為“紙上之閱歷多,則世事之閱歷少。筆墨之精神多,則經濟之精神少。宋明之亡以此。”認為理在事中,“天事曰天理,人事曰人理,物事曰物理”。李塨平時居家行醫、講學、著述。著述甚多,主要的有﹕《[[四書]]傳註》、《[[周易]]傳註》、《傳註問》、《大學辨業》、《擬太平策》、《平書訂》、《瘳忘編》等。
[[category:中国思想家|L]]
[[category:清朝儒學學者|L]]
==生平==
李塨是[[顏元]]的學生,十九歲中秀才,二十一歲從學於顏元,並學兵法。三十一歲鄉試中舉。他曾兩度南下江浙,與[[毛奇齡]]等人交遊,李塨以後還曾參與編輯《毛西河全集》。他又前往京師與[[萬斯同]]等大儒論學。在學術思想上與顏元基本相同,但有差異,主要的不同表現在知行關係問題上。顏元堅持“以力行為格物”,他卻在《大學辨業》中批評顏元:“以力行為格物,是行先於知矣,倒矣。”
他對顏元的“復井田”、“復學校”深表贊同,並發展了顏元的經世之學,時稱“顏李學派”。李塨認為“紙上之閱歷多,則世事之閱歷少。筆墨之精神多,則經濟之精神少。宋明之亡以此。”認為理在事中,“天事曰天理,人事曰人理,物事曰物理”。李塨平時居家行醫、講學、著述。著述甚多,主要的有﹕《[[四書]]傳註》、《[[周易]]傳註》、《傳註問》、《大學辨業》、《擬太平策》、《平書訂》、《瘳忘編》等。
[[category:中国思想家|L]]
[[category:清朝儒學學者|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