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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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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途浮沉
===仕途浮沉===
天聖年間考入進士,一路官升[[翰林]][[學士]] 、樞密副使、參知政事。任官館閣校勘時,因直言論事貶知夷陵。慶曆年中任諫官,朝臣[[王安石]]推行新法批其青苗法,附議[[范仲淹]]受累,被誣貶至[[滁州]]偏壤。對宋初以降靡麗、險怪文風陳辭剴切,主張文章應“明道”、致用,興革除弊,儼然文運領袖。 1029 西元1029 年,歐陽修 [[國子學]] 廣文館試、國學解試中均獲 第一名 榜首 ,成為[[監元]]和[[解元]],又在來年的禮部省試中再獲第一,成為[[省元]], 也算是 “連中三元”。殿試考得進士後,在洛陽[[錢惟演]]下任職,受錢惟演禮遇,成日遊山玩水,這段在洛陽的奢華生活,奠定 了歐陽修一生的 文學基礎 ,也成為了歐陽修生命中美好的回憶 。后來他被貶官的時候,還寫道:“曾是洛陽花下客,野芳雖晚不須嗟。”
洛陽任滿后,歐陽修28歲,回京做了[[館閣校勘]],參與編修《[[崇文總目]]》,不再年少輕狂,開始擔負起社會責任,當時,北宋王朝積貧積弱的弊病開始顯現,貧富差距拉大,社會矛盾日益突出。為此,與歐陽修交往頗深的[[范仲淹]]呼籲改革,范把社會問題歸咎為朝廷政治腐敗,而歐陽修認為冗官冗員才是根本問題。最終,范仲淹的改革冒犯了既得利益者,受到了打擊,歐陽修作為范仲淹一派也受牽連,被貶為[[夷陵]](今湖北宜昌)縣令。
天聖年間考入進士,一路官升[[翰林]][[學士]] 、樞密副使、參知政事。任官館閣校勘時,因直言論事貶知夷陵。慶曆年中任諫官,朝臣[[王安石]]推行新法批其青苗法,附議[[范仲淹]]受累,被誣貶至[[滁州]]偏壤。對宋初以降靡麗、險怪文風陳辭剴切,主張文章應“明道”、致用,興革除弊。
幾年后,歐陽修再次受到朝廷起用,成為革新派幹將,參與新政。但在守舊派的阻撓下,新政又遭失敗,這一次,歐陽修被貶為[[滁州]]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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