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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

大小無變化, 4 年前
改變科舉取士
===改變科舉取士===
嘉祐二年(西元1057年),已屆知天命之年,歐陽修主持貢舉,主試進士,改變科舉取士的標準,反對當時“太學體”的文風,重視古文的體裁與議論的內容,錄取[[曾鞏]]、[[蘇洵]]以及[[蘇軾]]、[[蘇轍]]兄弟等。識人之明為北宋學史做出貢獻 <ref name="洛陽花下客"/>
1060年,歐陽修拜樞密副使。次年任參知政事。又相繼任刑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職。 1065年,上表請求外任,不准。此後兩三年間,因被[[蔣之奇]]等誣謗,多次辭職,都未允准。 1069年王安石實行新法。歐陽修對「青苗法」曾表異議,且未執行。 1070年,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職,堅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縣)。這一年,他改號“六一居士”。 1071年六月,行兵部尚書、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以太子少師的身份辭職,居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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