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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越
,→淳于越谏奏
丞相李斯说:“五帝的制度不是一代重复一代,夏、商、周的制度也不是一代因袭一代,可是都凭着各自的制度治理好了,这并不是他们故意要彼此相反,而是由于时代变了,情况不同了。现在陛下开创了大业,建立起万世不朽之功,这本来就不是愚陋的儒生所能理解的。况且淳于越所说的是夏、商、周三代的事,哪里值得取法呢?从前诸侯并起纷争,才大量招揽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在家就应该致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令刑禁。现在儒生们不学习今天的却要效法古代的,以此来诽谤当世,惑乱民心。古代天下散乱,没有人能够统一,所以诸侯并起,说话都是称引古人为害当今,矫饰虚言挠乱名实,人们只欣赏自己私下所学的知识,指责朝廷所建立的制度。当今皇帝已统一天下,分辨是非黑白,一切决定于至尊皇帝一人。可是私学却一起非议法令,教化人们一听说有命令下达,就各根据自己所学加以议论,入朝就在心里指责,出朝就去街巷谈议,在君主面前夸耀自己以求取名利,追求奇异说法以抬高自己,在民众当中带头制造谤言。象这样却不禁止,在上面君主威势就会下降,在下面朋党的势力就会形成。臣以为禁止这些是合适的。我请求让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焚毁。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有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里去一起烧掉。有敢在一块儿谈议《诗》、《书》的处以死刑示众,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官吏如果知道而不举报,以同罪论处。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处以脸上刺字的黥刑,处以城旦之刑四年,发配边疆,白天防寇,夜晚筑城。所不取缔的,是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即为“[[焚书坑儒]]”。
[[File:淳于越2.jpg|缩略图|右|[http://i1.go2yd.com/image.php?url=0LFQ0s8RHz原图链接][https://image.so.com/view?q 来自崔永360]]]
在宴会散后第二天,就在全国各地点燃了焚书之火。不到30天时间,中国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献,都化为灰烬。留下来的只有皇家图书馆内的一套藏书。
==淳于越之死==
淳于越最终获罪被处死,监斩官为淳于越生前好友李斯,在刑场上,李斯和淳于越互吐心声,阐明各自的想法。淳于越舍生取义,与诗书共存亡,死得坦然;李斯保住了禄位,却遭受天下读书人的唾骂。
在此之前,淳于越本已经在好友李斯的保护之下离职还乡,但为了保护因反对焚书坑儒而惹恼秦始皇的公子扶苏而又再次上书,所以淳于越是为了公子扶苏,和自己的理想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