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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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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862年 清同治元年 以[[監生]]身份[[ 捐官]] ,加恩以工部員外郎僅先補用
*1865年 清同治四年 中乙丑補行辛酉、壬戊兩科鄉試舉人
*1871年 清同治十年 補工部虞衡司員外郎
*1874年 清同治十三年 以御史記名,補[[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 漢章京 ]] 。*1879年 清光緒五年九月 出使[[俄羅斯]]署理[[中国 ]] 驻俄国 大使列表| 的 俄羅斯欽差大臣]]
*1881年 清光緒七年三月 出使俄羅斯大臣[[曾紀澤]]奏派友濂回京齎送改訂俄約章程、地圖等件。總理衙門王大臣奏準,仍留總理衙門當差
*1882年 清光緒八年 補[[江蘇省]][[上海道]]道員,兼江海關道。李鴻章決心打擊接近[[左宗棠]]的[[錢莊]][[大亨]][[胡雪巖]],向邵友濂表示「白銀更勝白米,錢根即是命根」,命拖延胡雪巖的款項,於是邵友濂遲撥胡雪巖的餉款二十日,導致胡雪巖週轉不靈。
*1891年 清光緒十七年 補授[[台灣巡撫]]
*1894年 清光緒二十年 [[中日甲午戰爭]]爆發,邵友濂與號稱知兵的布政使[[唐景崧]]不合,又因病,朝廷乃於1894年 清光緒二十年 調署湖南[[巡撫]]。邵友濂因病告假,不准。
*1895年 清光緒二十一年 [[張蔭桓]]、邵友濂為全權大臣赴日和談。<br>1月26日 [[張蔭桓]]、邵友濂一行經[[上海]]東渡。<br>1月31日 到達日本[[廣島]]。在中國代表到達廣島之前,[[日本]][[宰相]][[伊藤博文]]與[[ 外務大臣]][[陸奧宗光]]以『媾和之機尚未成熟』,密議待中國代表到達日本後,第一步先檢查中國代表的全權委任狀,如有瑕可指便藉口拒絕開議。<br>2月1日 中日議和代表在廣島縣廳舉行第一次會晤。伊藤與陸奧按著事先計議好的陰謀,硬說中國議和代表授權不足,拒絕開議。實際上,張、邵不但隨身攜有授權證書,並以書面形式正式聲明『中國代表「授有議定條款、簽名蓋印的全權」』。但日本代表故意破壞談判,不於理會。清政府拍給張、邵的電報也予扣留,拒不交出。又藉口廣島是軍事重地,不准敵國人員滯留為由,將中國代表逐往[[長崎]]。<br>2月7日 清政府照會 [[ 日本 ]] ,表示願意按照日本的意圖修改全權證書,乞求准張、邵繼續留日本談判。日本政府悍然加以拒絕。指明清政府必須另派「攜帶正當全權委任狀之有名爵資格之全權委員」來日談判。<br>2月12日 將中國代表由長崎逐回中國,和談決裂。<br>邵友濂回國後便奏請開缺,不久因病免職。
==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