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99
次編輯
變更
納米比亞
,→政治
採二院制,分別為:國民大會(National Assembly),功能類似英國的[[下議院]],任期5年其中無投票權的席次由總統任命,其餘由普選產生;全國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為覆核國民大會所通過之法案,任期5年,由14個行政區議會間接選出。
目前由前身為西南非洲人民組織(SWAPO)的[[納米比亞人組黨]](SWAPO Party of Namibia)為國會最大黨及執政黨,其得到該國最大民族-奧萬博族及其他社會階層的廣泛支持,並脫離最初以[[馬克斯主義]]的指導思想。另有[[大眾民主運動]](Popular Democratic Movement, PDM 前身為[[特恩哈爾民主聯盟]] Democratic Turnhalle Alliance, DTA)為主要反對黨、[[民主與進步集會]](Rally for Democracy and Progress, RDP)、[[國家統一民主組織]](National Unity Democratic Organisation, NUDO)等政黨。
司法機構採三級三審,分別為: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另設有勞動法庭及社區法庭。
== 參考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