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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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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
1945年苏军占领[[东北]]时,抗联也随苏军直接进驻东北,几乎在同一时刻,毛泽东命令关内的 [[ 八路军 ]] 、 [[ 新四军 ]] 以及冀热辽军区中共部队迅速奔赴东北进行接收。东北解放军大约获得了枪支30万,轻重机枪2万挺,掷弹筒1000个,各种口径的迫击炮、山炮、野炮约为1500门。而关内解放军的武器装备主要来自 [[ 抗日战争 ]] 时缴获的日军武器。没有海空军,全军装备马步枪44.7万支,短枪4.4万支,冲锋枪2678支,轻机枪4.6万挺,重机枪1699挺,枪榴弹1428具,掷弹筒5050具,迫击炮1559门,步兵炮124门,山炮58门,坦克8辆。以装备最好的东北民主联军第1纵队为例,装备长短枪13991支,其中冲锋枪等自动武器92支,火炮四十六门,其中最大口径是日制75mm山炮十二门。军工生产方面,各解放区共有兵工厂六十五家,月产步枪一千支,机枪十五挺,迫击炮两门,手榴弹二十七万枚,枪弹三十万发,翻造枪弹七十四万发,迫击炮弹四千七百发,地雷七千六百五十枚 。
1946年5月,苏军劝中共在关内另辟战场以减轻东北压力,在中共的要求下,苏军开始向山东解放区提供日本遗留的武器。驻朝苏军也已开始经过南满辽东军区向山东的中共军队发送武器弹药。第一批运送去东北的,有重机枪83挺,轻机枪32挺,子弹43万发,炸药1万箱,还包括一批电气材料、广播电台、印刷材料和摄影机等。这批物资秘密经由安东通过海路运去山东[[烟台]],送交陈毅部队。6月,驻朝苏军又进一步接连经过 [[ 山东 ]] 向华北中共部队发送了两批武器弹药,其中第三批就有步枪5000支,子弹300万发,高射机枪20挺,重机枪30挺,并有其他资材一批。7月15日到8月7日,又运送了12145支步枪,182挺重机枪,506挺轻机枪,167个掷弹筒,7门炮,11164把刺刀,1000余万发子弹,43588发炮弹,6700发掷弹筒弹,22万斤炸药,以及500箱填装炮弹的火药等武器弹药到山东。8月下旬还进一步运送了2000发山炮炮弹和50万发七九子弹,包括100多车皮的各种弹药。到9月, [[ 朝鲜 ]] 北部所存日军各种子弹、炮弹、炸药和枪炮,2000多车皮(一车皮载重约40-50吨)的物资已全部运抵安东,数量之大,已非过去海船运量所能解决。1946年夏季,通过海路运向山东的武器共有2万支枪和2000万发子弹。毛泽东专电规定一半给山东区,35%给晋冀鲁豫区,其余转交晋绥区。全面内战爆发后,刘伯承、邓小平在向中央报告战况的电文中也说明,歼敌一个旅大约需消耗子弹20万发,主要是靠东北转运而来 。
解放军进入东北后,东北军区后勤部专门成立了军事工业部,主要负责从苏军手里接收沈阳地区大东区兵工总厂、文官屯坦克修理厂和孤家子火药厂等多家重要的兵工厂。后苏军又将这些工厂要了回去,但允许军工部拉走了30多部机器和200多吨物资。中共也先后将[[抚顺]]、[[本溪]]、[[延边]]等地的兵工厂、化学工厂数百台机器和上千吨各种原料运走。中共1946年6月向北满撤退时,仅各种军工机器和原料就运了300多车皮。正是有了这些工业基础,中共后来才能在北满的军工生产基地生产战争所需的大量弹药。据统计,军工部后来在珲春建立起子弹厂、手榴弹厂等6个兵工厂,1946年9月一个月就生产子弹13万发,手榴弹35000个。与此同时,军工部在[[牡丹江]]、哈尔滨、[[佳木斯]]、 [[ 齐齐哈尔 ]] 等地也建立了不同规模的军工厂。到1947年,东北军工的年生产能力达到手榴弹300万个、子弹2000万发、各种炮弹150万发。
据统计,在1946年7月-1948年7月的两年时间中,解放军总共缴获步枪九十万余支,机枪六万四千余挺,迫击炮八千余门,步兵炮五千余门,山炮、榴弹炮、加农炮一千一百余门。此时,由于武器装备的大量缴获使解放军的装备得到极大改善,已与国民党军的水平相接近了,如东北野战军各纵队一个连有9挺轻机枪与9个掷弹筒,华东野战军的三纵八师有9门山炮和6门战防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