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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岗石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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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环境保护修缮时期(1955年~1959年)
===整理环境保护修缮时期(1955年~1959年)===
自1955年云冈石窟成立专门管理机构以来,老一代文物保护工作者先后翻修了第5、6、7窟木结构窟檐,增设了 [[ 别墅 ]] 院围墙护栏,整修了窟前道路。维修了山门前清代戏台;扩展了山门前广场。修整了东、西厢房,改建了第5窟前正南的5间办公接待室和第7窟前正南的3间办公室。补墁了山门院、5窟院、6窟院的地面砖。平整了五华洞即第9~13窟窟前地面,同时在其南侧垒砌约80厘米高的挡土墙,再往南垒砌了高约2米的护壁石墙。1958年,经过两年的筹建,专项投资架设的电路正式开通。同年,在第9、10、12、13窟窟内铺墁了砖地;在第20窟窟前台地东侧铺建了台阶;绘制了参观游览路线图;规划制定了云冈石窟保护范围。
石窟保护试验研究时期(1960年~1965年)
20世纪60年代,国家科委将石窟保护项目列入十年科研规划之中。
1960年文博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前身)与 [[ 北京地质学院 ]] (中国地质大学前身)联合组成了调查组,对云冈石窟展开了大规模的地质勘察、病害调查及保护材料和方法的研究,建议采取修建护壁、排水防渗、大佛的保护、对已风化的造像、雕刻进行加固的综合性保护措施。
1961年成立“云冈石窟保护委员会”。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决定以“云冈石窟第1、2窟为试点”进行修整试验。这项试验工程的设计方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实施。
1964年和1965年,完成了为期两年的第二期试验工程。该期工程采用土建隐蔽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框架将第21~51窟绝大多数洞窟的前立壁危岩支顶加固,并对其中第26、30、34、42窟前壁面上部进行了锚杆牵拉加固,应用 [[ 聚甲基丙烯酸酯 ]] 类材料和 [[ 环氧树脂 ]] 材料灌浆粘结归安了第22、23窟坍塌的间墙和顶板,第32窟顶板和第1窟门拱悬石。
1965年2月,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由文化部、山西省政府批准的“云冈石窟保护范围与安全规则”,包括重点保护区、安全保护区、地下保护安全线三个部分,使云冈石窟形成地上、地下网状立体式的保护体系,确保了石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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