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迈先 ''' (1918—1951),出生于 [[ 江苏扬州 ]] ,朱自清先生的长子。1936年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11月参加江都文化界救亡协会流动宣传团。1938年经中共长江局批准,江文团集体参加国民革命军,投身抗战。
后来,朱迈先在国民政府后勤总署组训司、广西桂北第八专署任秘书。1949年12月朱迈先代表桂北国民党军政人员向共产党的桂林市政府联系起义,获得成功。1950年12月朱迈先却在镇反运动中被捕。1951年11月湖南新宁县法院以莫须有的“匪特罪”判处朱迈先死刑。直到1984年,朱迈先才被平反昭雪、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