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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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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盂县.jpg|有框|右|[https://ss3.bdstatic.com/70cFv8Sh_Q1YnxGkpoWK1HF6hhy/it/u=2612610610,2061293475&fm=26&gp=0.jpg 原图链接][https://cmsuiv3.aheading.com/Article/ArticleRead/2180347?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来自新盂县编辑部 的图片]]]
===历代变化===
夏、商时代,传说分天下为九州。按地域区划,盂属 [[ 冀州 ]] 。
西周初年,州治变更,盂属并州。实行分封制后,盂属晋国。春秋时期,盂仍属 [[ 晋国 ]] 。
秦置郡县。秦始皇十九年(公元前228年)灭赵国。置太原郡盂县,治在盂丙邑(阳曲大盂)。
汉分天下为30郡,郡上设州,郡下隶县,盂县属并州刺史部太原郡。汉以前,盂县仇犹分治,这时始将盂和仇犹全交为盂县。
五代时期,盂县为梁、后唐、北汉所属。
金兴定年间升为州,受绛州元帅府节制并置刺史,盂县属太原武勇军。
明分天下为2京13省。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降盂州为盂县,属山西省太原。
清 [[ 雍正 ]] 二年(公元1724年),升平定为直隶州,盂县与寿阳、昔阳均属平定,至清亡未改。
1937年底,盂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属晋察冀边区四分区领导,到1939年又归二分区领导。1938年1月,日军占领盂县城。全县广大地区均为抗日游击区和根据地。1942年,由于抗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将盂县划分为盂平(山)、盂阳(曲)、寿(阳)东三个县,并将城东的二,三两个区(1939年划分的)划归平定县属晋察冀边区北岳区一专区,二分区领导。
===建国以后===
1958年10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同时,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盂县建制,划归阳泉市。11月,成立阳泉市盂县联社。1959年4月,上级决定恢复盂县建制,与阳泉市分开,复归晋中地区领导。1959年8月,将牛村公社所辖北舁、杜家庄、王家庄、代家庄、孔南庄、咀子上、东林尖、五架山等8村划归阳泉市。1983年9月,盂县归为阳泉市领导,实行市辖县。1984年政社分开,25个人民公社改为4个镇、21个乡。2001年全县撤乡并镇,由原来的25个乡镇改为8镇6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