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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掌溪
,無編輯摘要
=== 訴訟案件 ===
* 承包商違反 [[ 勞工安全衛生法案 ]] ( [[ 嘉義地方法 院91 院]]91 年簡字第638號、簡上字第73號判決)* [[ 承包商 ]] 、 [[ 公務員 ]] 等瀆職、 [[ 偽造文書 ]] 等案(嘉義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412號判決、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 院91 院]]91 年上訴字第1460號判決、 [[ 最高法 院94 院]]94 年台上字5351號判決)
== 事件影響 ===== 政府層面 =急難治理==該事件由於 [[ 輿論界 ]] 各 [[ 媒體 ]] 的壓力與[[在野黨]]的全力抨擊之下,使甫上任不久的 [[ 總統陳水扁 ]] 的支持度一度嚴重下滑,陳水扁也因此兩次道歉。當時兼任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主任委員的 [[ 行政院副院長游錫堃 ]] 因此辭職, [[ 行政院長唐飛 ]] 亦處分許多相關官員。
2000年7月24日,政府為整合國內救災資源,強化國家救難機制,奉行政院指示,先由當時[[中華民國國防部|國防部]] [[ 國軍搜救協調中心 ]] 為作業幕僚,並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後因救災仍宜編制於 [[ 行政機關 ]] ,於2003年改由[[內政部消防署]]承接作業幕僚及任務,目前國搜中心設於 [[[ 消防署 ]] 廳舍,結合[[內政部消防署|消防署]]、[[行政院衛生署|衛生署]] [[ 空中轉診 ]] 審核中心 [[ 輪值醫師 ]] 共同執勤,達到快速反應救援、同步協調應變之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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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媒體全天候不斷重複播放工人被沖走的畫面,引發全國的震驚與對政府的撻伐。媒體的過度報導與炒作新聞,尤其不斷重複受難者的鏡頭,也引發不少學者及教育者的批判<ref>{{cite web
|url = http://www.feja.org.tw/modules/wordpress/?p=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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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當時此事件發生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嘉義縣]])為 [[ 國民黨 ]] 執政,但該河川為[[中央管河川]],且具有實質救災能力的[[國軍搜救中心]][[海鷗中隊]]或[[警政署]][[空中警察隊]]皆歸 [[ 中央政府 ]] 管轄,因此輿論全力譴責民進黨執政的中央政府。
== 其他 ==
*事件發生後,類似的救援延誤事件,臺灣媒體多會以「 [[ 八掌溪翻版 ]] 」稱之。例如:2013年臺灣新竹縣的民宅火災<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17/34775857 八掌溪翻版 火海噬翁 消防局長下台],2013年1月17日,蘋果日報</ref>。
==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