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历史演变
==历史演变==
一、本篇法规中多个行政审批项目已先后被: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发布日期:2002年11月1日,实施日期:2002年11月1日) <ref>[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341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法律图书馆</ref>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2月27日,实施日期:2003年2月27日)取消<ref>[http://www.gov.cn/zwgk/2005-09/06/content_29621.htm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国发〔2003〕5号],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5年09月06日</ref>;
二、本篇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月15日 实施日期:2008年1月15日) <ref>[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xzfg/200811/t20081129_65707.htm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ref> 废止(原因:已被2003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代替)。
==本段目录==
112,468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