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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
,無編輯摘要
2、 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 熟悉学校 [[ 电源 ]] 、水源、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
4、 一旦发生火险、火灾事故,应积极参加扑救。
==级别==
省一级 [[ 消防部队 ]] 分为总队(省级)、支队(地级市)、大队(县、区、开发区等)、中队(大队下辖的消防站)四级,中队一般在县城的中心镇、重点镇。
==建设==
城市人民政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 [[ 专职消防队 ]] 。灾扑救工作。镇 [[ 人民政府 ]] 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机关、团
业、事业单位和乡、村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