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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诗正

大小無變化,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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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人物信息框
| 姓名 = 梁
| 原名 =
| 片名 = | 片大小 = 220px| 明 = | 最高 職務 职务 = 太子太傅 東閣 东阁 士| 家 = 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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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 字''' 仲''', ''' 林'''| 諡 = 文
| 出生日期 =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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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身 =
*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 士及第| 經歷 经历 = |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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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正'''({{bd|1697年||1763年|catIdx=L}}),字''' 仲''', ''' 林'''。[[浙江]][[ ]]人。清代大臣、 法家。
==生平==
正五 始能言, 長於 长于 ,同[[杭世 駿]]、[[ 兆]]等六人 “月 課詩 课诗 社”。[[雍正]]八年(1730年)中式庚戌科一甲第三名 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累迁[[侍 講學 讲学 士]]。雍正十三年(1735年)因母 [[丁 ]] 里。
[[乾隆帝]]即位,召梁 [[南 房]]行走。乾隆三年(1738年), [[侍 讀學 读学 士]],累 [[ 部侍郎]]。十年,擢升[[户部尚书]]。十三年, 調[[兵部尚 ]]。次年加[[太子少 ]],兼任[[刑部尚 ]]、翰林院掌院 士、 協辦 协办 士。十五年, 調 任[[吏部尚 ]]。十六年, 乾隆帝南巡。十七年,上疏乞求终养。二十三年,父 [[丁 ]],召署[[工部尚 ]]。二十四年, 調 署[[兵部尚书]]。二十五年,守 喪結 丧结 束,仍任 協辦 协办 士,兼翰林院掌院 士。二十八年(1763年),授[[ 東閣 东阁 士]],加[[太子太傅]]。不久病卒,諡'''文 '''。
《清史稿》有 。<ref>《清史稿·卷303》:梁诗正,字养仲,浙江钱塘人。雍正八年进士及第,授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十三年,以母忧归。高宗即位,召南书房行走。乾隆三年,补侍读学士。累迁户部侍郎。诗正疏言:“八旗除各省驻防与近京五百里俱听屯种,馀并随旗驻京。皇上为旗人资生计者,委曲备至,而旗人仍不免穷乏。盖生齿日繁,若不使自为养,而常欲官养之,势有不能。臣谓非屯田不可。今内地无閒田,兴、盛二京膏腴未尽辟。世宗时,欲令黑龙江、宁古塔等处分驻旗人耕种,已有成议,未及举行。今不早为之所,数百年后,旗户十倍 今。以有数之钱粮,赡无穷之生齿,使取给 额饷之内,则兵弁之关支,不足供閒散之坐食;使取给 额饷之外,则民赋不能加,国用不能缺。户口日繁,待食者众,无馀财给之,京师亦无馀地处之。惟有酌派户口,散列边屯,使世享耕牧之利,以时讲武,亦以实边。诸行省绿营马步兵饷,较康熙年间渐增至五六百万。在各标营、镇协每处浮数十百名,不觉其多;在朝廷合计兵饷,则冗额岁不下数十百万。各省钱粮,大半留充兵饷,其不敷者,邻省协拨,而解部之项日少。向来各营多空粮,自雍正元年清查,此弊尽除。是近年兵额但依旧制,已比前有虚实之别。况直省要害之地,多满洲驻防,与各标营、镇协声势联络,其增设兵额可以裁汰者,宜令酌定数目,遇开除空缺,即停止募补。庶将来营制渐有节省,而现在兵丁无苦裁汰。”<br>十年,擢户部尚书,诗正疏言:“每岁天下租赋,以供官兵俸饷各项经费,惟馀二百馀万,实不足备水旱兵戈之用。今虽府库充盈,皇上宜以节俭为要,勿兴土木之工、黩武之师,庶以持盈保泰。”十三年,调兵部尚书。十四年,加太子少师,兼刑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协办大学士。<br>十五年,调吏部尚书。御史欧堪善疏劾诗正徇庇行私,上召诸大臣及堪善廷诘。所劾皆无据,惟翰林院轮班引见,偶有越次。上谕曰:“梁诗正职在内廷,不过文学供奉,朕何如主,而谓诸臣能恣行其胸臆乎?至小小瞻徇私情,则不独诗正,诸大臣恐俱未能尽绝。如张廷玉掌院三十年,引见越次,不知凡几,何以未闻论劾?诗正有此一二可议,即被论劾,得以知所儆省,未始非福。堪善之言,当以为感,不当以为怨也。”会御史储麟趾劾四川学政朱荃匿丧,上询诗正,诗正对失指,下吏议,当夺职,命留任。<br>十六年,从上南巡,诗正父文濂年八十,予封典。十七年,疏乞终养。二十三年,丁父忧,召署工部尚书。二十四年,调署兵部尚书。二十五年,服阕,真除,仍命协办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二十八年,授东阁大学士,加太子太傅。寻卒,谥文庄。<br>子同书,举人,赐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读;敦书,官至兵部右侍郎。</ref>
==家族==
父[[梁文濂]],叔父[[梁文泓]]。兄[[梁 心]]。
有子[[梁同 ]]、[[梁敦 ]]。
== 作==梁 正工 法,初 [[柳公 ]], 繼參继参[[ 孟頫]]、[[文徵明]],晚年 [[ 真卿]]、[[李邕]], 編歷 编历 代名家 法真 《[[三希堂法帖]]》。又受命撰《[[唐宋 醇]]》、《[[西清古 ]]》。曾为《张氏宗谱》题字。乾隆十二年 入[[上 房]]。
有《矢音集》。
== 遺跡遗迹==
故居位于七龙潭,现为杭州市文物保护点。
== 註釋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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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文 ==*[[ 趙爾 赵尔 巽]]等.《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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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ion box|[[阿 爾賽尔赛]]|[[ 溥]]|[[清朝户部尚书列表#户部汉尚书| ]]|<small>乾隆十年五月辛卯-乾隆十三年四月乙丑<br>(1745年6月19日-1748年5月8日)</small>}}{{succession box|[[ 大受]]|[[李元亮]]|[[清朝兵部尚书列表#兵部 |兵部 ]]|<small>乾隆十三年四月乙丑-乾隆十五年正月丁未<br>(1748年5月8日-1750年2月9日)</small>}}{{succession box|[[ 大受]]|[[ 嘉淦]]|[[清朝吏部尚书列表#吏部汉尚书|吏部 ]]|<small>乾隆十五年正月丁未-乾隆十七年九月庚辰<br>(1750年2月9日-1752年10月29日)</small>}}{{succession box|[[李元亮]]|[[ 劉綸刘纶]]|[[清朝兵部尚书列表#兵部 |兵部 ]]|<small>乾隆二十四年正月癸卯-乾隆二十六年五月丁未<br>(1759年2月18日-1761年6月11日)</small>}}{{succession box|[[ 劉統 刘统 勳]]|[[ ]]|[[清朝吏部尚书列表#吏部汉尚书|吏部 ]]|<small>乾隆二十六年五月丁未-乾隆二十八年六月壬寅<br>(1761年6月11日-1763年7月26日)</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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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八年庚戌科殿 金榜}}{{清朝入祀 良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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