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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

移除 12 位元組, 4 年前
接觸者及感染源調查
# 醫療院所通報傷寒及副傷寒病例時,除依據疾病管制署「防疫檢體採檢手冊」之規定送驗相關檢體或菌株外,衛生局(所)亦應追蹤該病患就醫時其他腸道(食媒)類感染之病原體採檢情形,以利及時採取必要之防治措施,避免疫情擴散。
5、'''限制與解除'''「從事照顧病人、老人、小孩或調理食物等行為」之規範:
(1) 通報病例、確定病例或其接觸者,其身分非屬餐飲從業人員時
# 通報病例:於一次糞便檢驗陰性後,可解除行為限制。
# 通報病例/確定病例之「同住者」:於一次糞便檢驗陰性後,可解除行為限制。
# 通報病例確診為「確定病例」時:符合連續三次糞便檢驗呈陰性,可解除限制;若為副傷寒確定病例,符合連續兩次糞便檢驗呈陰性,可解除限制(符合衛生機關解除追蹤管理之要件)。採檢原則請參見確定病例之追蹤管理。
6、'''治療方法''':治療傷寒病患可選用之抗生素包括 Fluoroquinolones(兒童使用,需諮詢醫師)及第三代Cephalosporins,替代性抗生素則有Azithromycin、Ampicillin及Co-trimoxazole等。但近年來由於抗藥性問題已逐漸浮現,建議所有分離之菌株應做藥物敏感性測試,並依臨床醫師判斷,調整抗生素之合宜使用。慢性帶菌者,需要較長之抗生素療程方能治癒;如合併有膽結石,單純用抗生素可能無法成功治癒,可在完成抗生素療程後考慮佐以膽囊切除手術以完全清除細菌。7、'''確定病例之追蹤管理''':
==通報定義==
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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