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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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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庆楼(又称作平襄楼)位于四川省芦山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元代、明代。1961年7月13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二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25日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概况==

平襄楼位于雅安市芦山县芦阳镇南街汉姜侯祠内,始建于北宋,是为纪念三国时期蜀国镇西大将军平襄侯姜维而建造。现存有牌坊、姜公庙大殿、平襄楼。平襄楼坐北朝南,占地202平方米,通高14米,五开间、三重檐歇山顶,施五铺作斗栱。平襄楼虽经历代维修,但仍保持宋、元时期的建筑风格。平襄楼整体布局合理,气势宏大,主体建筑完整,仍保持一定的宋、元风格和地方特色,对研究古建筑艺术及其演变具有一定的价值。

2006年,平襄楼被公布为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建造历史==

平襄楼始建于北宋,为纪念三国蜀大将军平襄侯姜维而建造。芦山在蜀汉时为汉嘉郡首府为蜀之边郡。传为姜维屯兵守边御羌、封荫食邑和肝胆归葬之地,有姜城,姜维墓等诸多遗迹。县民历代崇祀姜维,据明代《请建屠侯祠碑记》等的记载,自西魏起,春秋以少牢祀之。农历八月中秋,传为姜维殉难之日,全城高搭彩楼四十八座,“壮其品之高,节之坚”,于诸彩楼,歌舞竞胜,娱神娱人,成为当地千古民俗一景:“八月彩楼”,所谓“四十八台竞胜罢,满城歌舞乐中秋!”(清胡联云《八月彩楼》诗)此项纪念姜维的地方民俗活动,在北宋时即已十分隆重热闹,达到“彩包凌霄汉,鼓声震寰区”,以致“扶观塞道途”(宋杨巽《彩楼诗》)的盛况。平襄楼便是地方官员主持这项祭祀姜维的场所和观赏演出活动的中心。至明代,以平襄楼为中心,逐渐增建临街的牌坊,仪门和平襄楼后的有姜维木雕坐像的大殿,平襄楼成为祭祀姜维的享殿,整体形成“汉姜侯祠”的格局。延至清代,楼内成为祭祀姜维的娱神演出傩戏庆坛的总坛所在,楼名亦逐渐演变为姜庆楼。

平襄楼是研究古建筑、三国姜维民俗和芦山庆坛、花灯等傩戏和民间小戏形成史的重要实物。《蜀中名胜记·雅州·芦山》条云:“按:绍兴二十三年,徐闳中记:土人祀姜伯约,有庙,额曰‘平襄’。”徐闳中,据清《芦山县志》等参证,应为李闳中,南宋绍兴间卢山县令,所记当即此楼。楼虽经历代维修,但内部结构仍保持着始建时的部分时代和地方特色。

==文物保护==

1939年10月,著名古建专家刘敦桢来平襄楼考察时,即认为其一些结构“甚特别“。

建国后,重庆建工学院古建专家辜其一两次带学生来此考察实习,认为其内部结构“尚存宋风”,许多构件可能是宋元的原件。

196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姜庆楼”将其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1986年,经省文物主管部门同意更名为“平襄楼”。

2006年,平襄楼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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