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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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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设高等林业院校
===倡导设高等林业院校===
 姚传法早在1930年初,在提出振兴林业教育意见时就写道:“自18世纪以来, [[ 欧美 ]] 各国莫不振兴林业及林业教育,良以森林兴废,关系国家之盛衰,而林业教育除造就专门技术人才之外,尤能提倡人民爱护国家天然富源之公德,启迪人民审美养性之观念,培养人民深谋远虑之识见故也。”他说,中国举办林业教育,已有一二十年,尚无一所独立的高等专门森林学校,诚欲改革我国林业教育,首宜确定宗旨,次宜改良组织。“林业教育当以研究宣扬及造成国家应采之森林政策及解决公私林业上种种疑难问题为宗旨,使在最长时间之内,最大多数之人民,能得最大之利益。林业教育所当造就之人才,以能否促进林业之发展为标准。”他高瞻远瞩地提出:“以中国之大,当有四五所林科大学或高等林业专门学校,一设于东三省,一设于西北,一设于中部,一设于东南,一设西南。至于农林合办之学校当然愈多愈好。”姚传法于1941年10月又在另一篇论文中提出:我国林业教育多年来始终为农业教育之附属品,事关利用全国土地二分之一之森林,迄今仍无一所专科学校或林学院,农林二者性质不同,农林教育之宗旨与方法各异,中华林学会之历届年会均有决议案送请教育部以筹设林科大学或大学林学院,均被搁置。“已有之林业专门人才,必宜善为利用,确加保障;将来之林业人才,必宜从速造就,以符‘百年树人’之明训。今日应为国家找人才,不应任专家随便找事,应为国家造就人才,不应任青年随便读书。”他寄语教育当局,“彻底改造全国森林教育,俾有独立之系统,视全国林业之环境,分区设立林科大学或大学林学院,提高师资,充实设备,精分课目,以造就适应时代之林业专门人才,并树立森林教育之中心。”姚传法的这些富有远见的意见,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无异纸上谈兵,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主张国家经营管理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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