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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支票是一個專有名詞術語。

中華文明是一種獨特的文明[1],其文字也是非常獨特的。在世界上所有的國家中,只有中國由於其民族文化強大的包容性與同化性而始終沒有間斷過的文化傳承,這使漢字成為世界上較少的沒有間斷過的文字形式。約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出現的甲骨文[2]被廣泛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一直發展到今日,有三四千年的歷史。

名詞解釋

個人支票是指由出票人(個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個人支票分為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兩種。

個人支票的說明

支票上未劃線的是普通支票,可用於支取現金,也可用於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是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能支取現金。

消費者個人在開設個人支票賬戶後,只需持支票簿即可以到指定的銀行儲蓄所支取現金,還可辦理轉賬結算或在商店購物及支付其他費用。對於一些收入較高的人士來說,特別是外出旅遊經商,需要銀行結算服務時,或收付金額較大或收付次數較多的客戶來說,個人支票是一種較為合適的選擇。

個人支票的使用

支票按其支付方式不同,分為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於向銀行提取現金。提取現金時,支票持有者應在支票背面背書,登記身份證號碼,到出票人的開戶銀行支取現金,並按銀行相關要求交驗證件。轉賬支票是指由存款人簽發給收款人辦理結算或者委託開戶銀行向收款人支付款項的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能用於提取現金。收款人為單位的支票或經流通轉讓的支票也不得支取現金;普通支票左上角如劃有兩條平行線的,則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得支取現金。儲戶購買商品、支忖勞務費或其他費用時,簽發個人支票的,加蓋預留印鑑,憑個人支票向牧款入或牧款單位辦理支付結算,貨款兩清。

個人支票的優點

1.安全性更高

近年來銀行卡信息被竊取、銀行卡丟失後錢被冒領的新聞屢見不鮮。由此,銀行卡的安全問題也成為消費者關注的焦點,相比而言,個人支票顯得更為可靠。

個人支票沒有密碼等信息問題,消費時隨簽隨付,不必承擔存有大額款項的銀行卡丟失而蒙受損失的風險;而未簽字的空白支票即使丟失也不會造成什麼損失。

且個人支票屬於非現金支付,用支票意味着錢從銀行一個賬戶上轉到另一個賬戶,每一筆交易在銀行都有記錄,丟失後可立即掛失,即使在掛失前錢被取走,也容易查出錢的去向。

2.交易費用低

與銀行卡比較,支票交易成本(包括手續費)更低。使用銀行卡的時候商家要負擔一部分費用,持卡者本人跨行使用時也需要同時被扣除部分手續費;異地存取時,一般需要收取0.5%-1%的手續費,款項越大,需要被扣除的費用也就越多。

支票則不存在這些問題。一般來說,只需要支付個人支票辦理時支票本的工本費(一般支票一本在20元-30元之間),手續費也相對低廉,不論金額大小,統一收取,一般每筆在1元以下。

支票交易無需額外承擔跨行費用,異地結算也無需承擔額外的手續費,這無疑是與銀行卡相比最吸引人的優勢所在。

3.硬件要求低

支票不受硬件條件的限制,不需要POS機等設備。因此,可以不受指定商場以及銀行與商戶間聯網的局限,應用的範圍也就更為廣泛。

同時,個人支票還具備轉讓功能,個人收到的支票還可以轉讓他人,繼續作為支付工具。

個人支票保管

儲戶獲准從開戶銀行適量領用的個人支票要同對待現金一樣妥善保管,防潮、防火、防盜、防鼠咬。不得將空白的支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別的單位、個人使用。不能把空白支票抵押給銷貨單位或交給銷貨單位代為簽發。一旦簽發的現金支票遺失或被盜,儲戶應立即書面通知開戶銀行辦理掛失止什。儲戶辦理活期支票存款,必須逐筆登記在自己設立的明細賬簿上,並配合開戶銀行核對賬戶餘額,確保個人支票信息資料完整無損。

個人支票簽發的注意事項

出票人簽發支票後,應承擔票據上的責任和法律上的責任。因此,出票人應接法定款式簽發支票,應注意的具體事項是:

(1)支票一律採取記名式,即簽發支票一定要寫明收款人的名稱。

(2)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O天。

(3)簽發支票應使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寫,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未按規定填寫,被塗改冒領的,由出票人負責。

(4)簽發現金支票和用於支取現金的普通支票,必須符合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

(5)支票簽發,應加蓋與預留銀行印鑑完全相符的印章,或使用約定的支付密碼。

(6)不准簽發空頭支票。出票人簽發支票的金額,應在其付款時銀行存款賬戶餘額之內,否則即為空頭支票。

(7)出票人不得在支票上預填出票日期,即不准簽發遠期支票。

術語解釋

出票人是開立票據並將其交付給他人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出票人對收款人及正當持票人承擔票據在提示付款或承兌時必須付款或者承兌的保證責任。

持票人,是指持有票據,可依法向票據義務人主張票據權利即要求對方付款的人,包括擁有票據的收款人和從轉讓人手中取得票據的受讓人。

票據一般是指商業上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屬於票據的有:匯票、本票、支票、提單、存單、股票、債券等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