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是中國為鼓勵優秀兒童文學創作而設立的獎項,是中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大獎之一。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每三年評選一次,分小說、幼兒文學、詩歌、散文、紀實文學五類。從1980年開始了第一屆的評選活動。
簡介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同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一樣,是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的中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大獎之一,是中國唯一的純文學性的兒童文學獎項。它是為鼓勵優秀兒童文學創作,推動我國兒童文學的發展、繁榮,為中國三億多少年兒童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糧而設立的。經中央宣傳部批准,中國作協於1986年當年便設立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該獎已經舉行了九屆[1]。
評選工作由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獎委員會承擔,評獎委員會由兒童文學界有影響的作家、理論家、評論家、編輯家組成。每一屆評委會成員的組成會有更新,更新名額不少於評委總數的1/2。具體人選由中國作協書記處在廣泛徵求文學界意見的基礎上提名,報告主席團,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每一屆評委會根據兒童文學創作的實際狀況確定該屆評選的獲獎作品數量。一般情況下,獲獎作品不應超過20部。為保持此項大獎的權威性,應堅持少而精、寧缺毋濫的原則。評選結果由中國作協統一發布。對獲獎作品頒發獎狀(證書)、獎牌和獎金。
指導思想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的評選工作,高興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針,遵循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堅持導向性、權威性、公正性,評選出思想性和藝術性完美統一的佳作。尤其注重推出有利於培養一代「四有」新人、富有藝術魅力、為廣大少年兒童所喜聞樂見的各門類兒童文學作品。
獎項介紹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同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一樣,是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的我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大獎之一,是我國唯一的純文學性的兒童文學獎項。它是為鼓勵優秀兒童文學創作,推動我國兒童文學的發展、繁榮,為我國三億多少年兒童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糧而設立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黨全社會都來關心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把少年兒童工作提到戰略地位的號召,1986年,中國作協主席團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作家協會關於改進和加強少年兒童文學工作的決議》,決議中提出:「設立中國作家協會兒童文學獎,以鼓勵優秀創作,獎勵文學新人」,為把決議精神落到實處,經中央宣傳部批准,中國作協於1986年當年便設立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到目前為止該獎已經舉行了九屆 [ 第一屆(1980-1985)、第二屆(1986-1991)、第三屆(1992-1994)、第四屆(1995-1997)和第五屆(1998-2000、第六屆(2001—2003)、第七屆(2004—2006)、第八屆(2007—2009)、第九屆(2010—2012)]。
評選範圍
1、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每三年評選一次。凡在評選年度內出版的個人創作的兒童文學作品集均可參加評選。
2、評選的體裁包括:小說、詩歌(含散文詩)、童話、寓言、散文、報告文學(含紀實文學、傳記文學)、科學文藝、幼兒文學等[2]。
3、單篇(首)作品、在刊物上發表的中、長篇作品而尚未出書者,以及二人以上的作品合集,均不在評選之列。 4、鑑於評選工作所受的語言限制和各種具體困難,凡用少數民族文學創作的兒童文學作品,要求以漢文的譯本出版後方可參加評選。
評選標準
1、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完美統一的原則,推出鼓舞少年兒童奮發向上、藝術精湛的佳作。
2、所選作品應有利於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思想和精神; 有利於提高新一代精神素質、文化素質和審美情趣。對體現時代精神、塑造少年兒童新人形象、為廣大少年兒童所喜聞樂見的作品,尤應重點關注。同時兼顧題材、風格的多樣化。
3、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兼顧兒童文學中幼兒、兒童、少年三個層次。
評選機構
1、評選工作由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獎委員會承擔,評獎委員會由兒童文學界有影響的作家、理論家、評論家、編輯家組成,每一屆評委會成員的組成應有更新。更新名額不少於評委總數的1/2。具體人選由中國作協書記處在廣泛徵求文學界意見的基礎上提名,報告主席團,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2、評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處理有關評獎活動的具體工作。
視頻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參賽指南,新浪博客,2016-03-14
- ↑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中國作家網,200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