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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之於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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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之於眾漢語成語,拼音是gōng zhī yú zhòng,意思是把事情真相向大家 公布。出自《八仙全傳》。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公之於眾[1]
拼音 gōng zhī yú zhòng [2]
注音 ㄍㄨㄙ ㄓㄧ ㄧㄩˊ ㄓㄨㄙˋ
出處 《八仙全傳》
成語解釋
公:公開;之:代指事物的內容;於:向;眾:大眾。
成語出處
清·無垢道人《八仙全傳》第68回:"曾向玉帝上過條陳,擬把電力公之於眾,要使人間負有執法權者,皆可利用吾電,以懲治惡人。"
成語用法
作謂語;用於事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