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費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養老保險費是指按當期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的用於養老保險的款項。
2018年4月,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養老保險費補繳
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後,應當及時為職工參加養老保險。但由於各種原因未能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養老保險關係中斷,需要辦理補繳。 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參保人員當年應繳未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提供《參保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核定表》和勞動合同,經社保機構核准,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允許在次年4月30日前補繳。
未在次年4月30日前申請補繳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歷年中斷補繳。需要提供:1、《參保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核定表》; 2、根據情形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勞動仲裁裁決書或調解書、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行政處理決定書。[1]
2021年我市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期即將結束,根據《黑龍江省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規【2018】5號)規定,按城鎮個體勞動者或靈活就業辦法,參保或者接續養老保險關係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即在當年繳費期內未及時繳費的個體參保人員,無法在以後年度進行補繳。結合當前工作實際,現通知如下:
一、通過工商銀行卡扣繳
2021年12月20日稅務部門通過工商銀行從個人工商銀行卡內進行本年度的最後一次批量扣繳保費,請於2021年12月20日前,將今年未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全部存入本人工商銀行卡內。2021年新參保人員請於2021年12月18前到訥河市工商銀行辦理扣繳手續並存足養老保險費待20日扣款。2021年新退役士兵原部隊將基金已轉至訥河的,社保中心已處理完畢,本人或家屬請於2021年12月18前到訥河市工商銀行辦理扣繳手續並存足養老保險費待20日扣款。
二、特殊情況需要到窗口繳費
對於因超齡、卡凍結等原因不能通過工商銀行卡扣繳人員,請攜帶本人身份證20日前到社保服務大廳窗口進行繳費。 三、如若最後一次扣費未成功人員 請在12月22日至12月24日之間與社保中心聯繫。聯繫電話0452-3333619。
訥河市稅務局 訥河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養老保險費的繳納和管理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費在稅前提取,由企業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對逾期不繳者要罰繳一定的滯納金。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的預、決算管理和財務、會計、統計等制度,做好繳費記錄和個人帳戶等基礎工作。
養老保險基金的結餘額,除留足兩個月養老保險金支付費用外,其餘80%左右應用於購買國家發行的社會保險基金特種定向債券。養老保險基金營運所得收益,全部併入基金並免徵稅費。
各級政府及其財政、勞動部門、社會保險機構要嚴格執行養老金專款專用的規定,嚴禁挪作它用,違者嚴肅查處。
參見:《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陝西省深化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行辦法〉的通知》(陝政發[1995]60號)
執行日期:1995年8月3日
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
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要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具體辦法由省勞動廳會同省財政廳儘快制定下發。
各級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確保基金安全並努力實現保值增值。
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事制度,成立由政府代表、企業代表、工會代表和離退休人員代表組成的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的監督。
參見:《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陝西省深化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行辦法〉的通知》(陝政發[1995]60號)
執行日期:1995年8月3日
全省養老保險業務實行統一歸口管理
1、全省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統收統支。基金征繳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相關數據,地方稅務部門徵收;地方稅務部門徵收的基本養老保險金統一划入省級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基金支出由省社會保障局向省財政部門提出養老保險金年度支出計劃,省財政部門按月分解並劃入省社會保障局養老基金支出帳戶,由省社會保障局逐級劃撥。
2、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基金支出帳戶除按規定預留的周轉金外,其餘基金由省上統一調劑使用。
3、省社會保障局對市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進行垂直管理,定期召開處長、主任會議,年初進行安排部署,年度內不定期進行檢查、督導,年終進行考核、考評、總結;市地按照省上步驟對縣(市、區)進行管理。
4、全省實行規範化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程序,養老保險業務工作各個管理環節要協調統一。
參見:《關於印發〈陝西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垂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陝勞社發[2000]131號)
執行日期:2000年5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