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統計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南昌市統計局為南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建制,主管南昌市轄區內有關統計方面的事務[1]。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制定全市統計政策、規劃、統計制度和管理統計標準,起草統計法規和規章草案,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區)地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根據國家、省有關部門下發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方案,擬訂本市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縣(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統一管理縣(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的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趴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縣(區)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各縣(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 。
視頻
南昌市統計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南昌概況 ,南昌市人民政府,2020-07-01
- ↑ 江西省南昌市統計局職能介紹 ,中公教育,201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