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為什麼要穿袈裟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和尚為什麼要穿袈裟?「三衣」之外,還有一種叫做「金襴袈裟」或「金縷衣」的;這種「袈裟」實際上就是「大衣」的一種。不過它的質料珍貴,是用金縷織成的。這種「金縷衣」的來歷,說法不一。據禪林象器箋「服章門」引中阿含經說:「金縷衣」是佛的姨母摩訶波暗波提夫人,獻給佛的「袈裟」。另據菩薩瓔珞經說:「金縷衣」是用天人福蓋獻給佛八萬四千金縷,所織成的「袈裟」
原文
袈裟」是梵語,到了晉朝葛洪撰寫字苑,才把它改成「袈裟」了。「袈裟」又叫做「袈裟野」、或「迦羅沙曳」,義譯是「濁、壞色、不正色、赤色」或「染色」之義。
「袈裟」是僧尼們的「法衣」,它是從衣的「色」而立名的;所以也可以把它叫做「壞色衣」或「染污衣」。又因為「袈裟」的縫製方法,必須先把布料剪成一些碎塊,然後縫合起來;所以又可以把它叫做「雜碎衣」或「割截衣」。又據四分律第四十和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說:「袈裟」是由阿難尊者奉佛指點,模擬水田的阡陌形狀縫製而成。世田種糧,以養形命。法衣之田,長養法身慧命,堪為世間福田;所以又叫做「田相衣」、「福田衣」。
「袈裟」的制式,也有它的一些原因和含義的。第一:印度地點處於熱帶,人們多着白衣。佛教為了僧俗有別,所以規定衣服染色。第二:白色俗裝,比較亮麗;法衣壞色,不求美艷。第三:割截縫製,能以杜防典賣,且無法移作他用。第四:染污雜碎,能除愛美心理。第五:割截染壞,可息盜賊奪衣之念。
「袈裟」雖然是以「色」立名,但是它的顏色如何,卻是異說紛紜,莫衷一是。現在我們且把其中的基本的、主要的說法,介紹於下:
四分律第十六說:有三種壞色:或青、或黑、或木蘭色,可隨意染。十誦律第十五說:或青、或泥、或茜,三種壞色。
另據五分律第九、摩訶僧只律第十八、毗尼母經第八、薩婆多毗尼毗婆沙第八、有部毗奈耶第三十九、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第九等典籍,也都說是三種壞色。三種色是:青色、黑色(或作「泥色、皂色」)、木蘭色(或作「茜色、棧色、赤色、乾陀色、不均色」)。這三種色,是「袈裟」的如法之色。
所謂「壞色」,有一種解釋說:「青、黑、木蘭」皆屬「壞色」。比丘着其任何一色,都算是「如法、如律」。又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黑、木蘭」混濁一起,才能算是「壞色」。更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等五色混合一起,才算是「壞色」。——如法藏大師梵綱經菩薩戒本疏說:「「袈裟」此雲「不正色」。謂將青等五色,相互混合,染成不正之色,名為「壞色」」。
另據毗尼母經第八說:「諸比丘衣色脫褪,佛聽用十種色染:一者泥、二者陀婆樹皮、三者婆陀樹皮、四者非草、五者乾陀、六者胡桃根、七者阿摩勒果、八者法陀樹皮、九者施設婆樹皮、十者種種雜和之色」。
關於「袈裟」的顏色問題,還有一些闡述,不過一時無法作更多的介紹了。總而言之:佛制「袈裟」染色,主要用意在於「毀其形好,僧俗有別」。如梵綱經卷下說:「無論在何國土,比丘服飾,必須與其國人俗服有別」。
裁製「袈裟」用的材料,叫做「衣體」或「衣材」。關於這一項,佛制也有一些規定。據善見律毗婆沙第十四所舉示的。有「驅磨、古貝、句奈耶、欽婆羅、娑那、婆興伽」等六種材料。十住毗婆沙論第十六所舉示的,有「劫貝、芻摩、憍絺耶、毳、赤麻、白麻」等六種材料。摩訶僧只律第二十八所舉示的,有「欽婆羅、劫貝、芻摩、俱舍耶、舍那、麻、牟提」第七種材料。更據四分律第三十九所舉示的,有「拘舍、劫貝、欽跋羅、芻摩、叉摩、舍□、麻、翅夷羅、拘攝羅、嚫羅缽尼」等十種材料。
另外十住毗婆沙論第十六及四分律第三十九曾經提到過「糞掃衣」之名,這種衣服,在阿含部藏經說:它是從曠野間拾取包里屍體用過的布塊,或是其他破舊布縷,洗淨之後縫合而成的。
「袈裟」的種類,主要的凡有三種,它們是「五衣、七衣、大衣」,合稱為「三衣」。現在把它們分別介紹於下:
一、「五衣」:「五衣」梵語「安陀會」,義譯為「中着衣」。此衣是用五條布料,每條一長一短做成,共計十隔。
二、「七衣」:「七衣」梵語「郁多羅僧」,義譯為「上衣」。此衣是用七條布料,每條兩長一短做成,共計二十一隔。
三、「大衣」:「大衣」梵語「僧伽黎」,義譯為「眾聚時衣」或「大衣」。此衣共分九品。——「下下品」九條、「下中品」十一條、「下上品」十三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兩長一短。「中下品」十五條、「中中品」十七條、「中上品」十九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三長一短。「上下品」二十一條、「上中品」二十三條、「上上品」二十五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四長一短。這九品大衣:「下下品」九條,每條三隔,共計二十七隔。乃至「上上品」二十五條,每條四長一短,共計一百二十五隔。
「三衣」的用處:——「五衣」是平常起臥時用的。也有說是工作時用的,所以它也叫做「作務衣」。不過在我國來說,僧尼們在工作時,都穿着國式的褲襖,並未着用「五衣」。「七衣」是聽經聞法、誦經禮懺、或是大眾集會時用的,所以它也叫做「入眾衣」。「大衣」是說法、論辯、羯磨,或是面見國王重臣時用的。
「三衣」的縫製方法,據摩訶僧只律第二十八及四分律第七說:如果衣料細薄,也可以用兩層三層四層合併縫製。
原始的「袈裟」,本來是沒有裝配「衣鈎」的。據四分律第四十說:「佛弟子舍利弗入白衣舍(俗人家),深恐風吹袈裟,脫肩落地」。由於這一因緣,佛才聽許諸比丘們,在左肩胸前袈裟領邊。穿釘鈎鈕,以便系牢袈裟。後來才演變成現在這樣的「如意」形的「衣鈎、衣環」。
「三衣」的穿着,必須繞身三匝。並且可以視乎天氣的冷熱,隨穿一件、兩件、三件。如果夜裡太冷,也可以把「大衣」蓋在身上。又五分律說:「佛言:若出村入村,若出村入村,若草木鈎衣破、風土污坌入葉中(葉即衣相),或日曝壞衣色,聽為護衣故,聚落外翻着袈裟。若衣易壞,聽顛倒着衣,上下安鈎紐」。
「三衣」之外,還有一種叫做「金襴袈裟」或「金縷衣」的;這種「袈裟」實際上就是「大衣」的一種。不過它的質料珍貴,是用金縷織成的。這種「金縷衣」的來歷,說法不一。據禪林象器箋「服章門」引中阿含經說:「金縷衣」是佛的姨母摩訶波暗波提夫人,獻給佛的「袈裟」。另據菩薩瓔珞經說:「金縷衣」是用天人福蓋獻給佛八萬四千金縷,所織成的「袈裟」。
以上所介紹的種種「袈裟」,都是出家僧尼們所著用的「法衣」。除了那些之外,還有一種叫做「縵衣」的「法衣」。這種「法衣」,是用大塊整幅布料製成,它是給出家還未受戒的「沙彌(尼)」,和受過「在家戒」的男女居士們着用的。因為他們都還沒有受過出家「大戒」,不堪「為世福田」。所以他們着用的「縵衣」,不能裁縫「田相」。又沙彌輩不諳割截製衣法,所以且著「縵衣」。
再者:搭衣、抽衣(穿脫袈裟)、捧持、摺疊,也有一定的制式,同時還得誦持「偈、咒」。這些儀軌,在佛教儀式須知第三章(搭持衣具儀式)里,都有很詳細的說明。在此,不多敘述了。
以上所說的一切,都是有關於「袈裟」的傅統規則。佛教東來以後,由於空間的轉移、和時間的變遷,「袈裟」的原本形象,已經有些破壞!現在的「袈裟」:幅面已經縮小,質料日越浮華;着用時也只是繞身一匝、披搭肩上便是了。
最後還須要向大家提示的一點,那就是「袈裟」的功德。——據戒壇經說:「五衣表斷貪,淨身業也。七衣表斷嗔,淨口業也。大衣田相,長多短少,表聖增凡減。並表斷痴,淨意業也。」又據悲華經說:「佛於寶藏佛前,發願成佛時,袈裟有五種功德。一者:入我法中,犯重邪見等;於一念中,敬心尊重,必於三乘受記。二者:天龍人鬼,若能敬此袈裟少分,即得三乘不退。三者:「若有鬼神諸人,得袈裟乃至四寸,飲食充足。四者:若眾生共相違背,念袈裟力,尋生悲心。五者:若持此(袈裟)少分,恭敬尊重,常得勝他」。(摘自釋氏要覽)
另據大般涅槃經說:「龍得袈裟,各戴少分,即免金翅鳥之難」。地藏十輪經說:「有一犯人,被判綁縛棄置曠野之間。頭頂袈裟指許,得免鬼魅之難」。又經云:「有一獼猴,趁僧不在,戲着袈裟;歡喜跳躍,失足墮谷,命終得生天上。後九十劫,得出世道」。阿含經說:「破舊袈裟,不堪更用,懸於曠野山林;人畜鳥獸,若有見者,得種福善」。
「袈裟」乃佛教之標幟,是聖人之表式,它的功德善利,豈是尋常可比?不怪清主順治皇帝贊歡它說:「黃金白玉非為貴,唯有袈裟披最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