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丫鬟---麝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頤紅院的四大丫鬟---麝月 麝月在怡紅院的地位和表現並沒有什麼凸出的地方,很難緊隨襲人和晴雯之後為四大丫鬟的第三名。
四大丫鬟---麝月人物形象分析
(一)麝月的出場和神態
在前八十回中,麝月在怡紅院的地位和表現並沒有什麼凸出的地方,很難緊隨襲人和晴雯之後為四大丫鬟的第三名。然而從脂評出現後,我們知道麝月在後三十回是寶玉最後一段生命中的關鍵人物之一。脂評給我們見到的只是「雲龍霧雨」,然而即使是一麟半爪已引起我們莫大的感慨,深信麝月和寶玉必有極扣人心弦的場面,足以補前八十回的不足而有餘。
這一點應當說明在先,否則僅根據前八十回,讀者有個印象,覺得麝月處處受襲人和晴雯的才貌所制壓,一個是春花,一個是夏雲,怡紅院幾乎是這二人的世界,而麝月的名字中固然有月字,絕非秋月,只能分到一點余潤。這也是作者寫作技巧圓渾周密的地方。
大觀園的場景寬闊,除了黛玉和寶釵之外,鳳姐、湘雲、探春等諸釵照樣有施展的機會。
怡紅院的範圍則有限制,而且諸丫鬟和寶玉的關係都是單純的,她們的工作和行為也都依照同一規格,不可能為每個人另闢新天地,這樣反而會破壞了整個格局。由此可見作者的節制和掌握的尺寸恰到好處。精彩的是作者把麝月寫成一個具有自知和知人之明的性格,才不如襲人,貌不如晴雯,心甘情願讓二人處處占先,甘居下風,一點沒有抑鬱不忿之意。
在表面上,麝月的虛出場次數既少,而且只帶上一筆,幾乎可以說可有可無。第五回,寶玉在秦可卿房中床上午睡,眾人伏侍他臥好,留下襲人、媚人、晴雯、麝月四個丫鬟為伴。麝月居末,幸虧脂評捧場,給回麝月面子,如下:
襲人(一個再見。)(指第三回襲人安慰黛玉已出現過。)
媚人(二新出。)
晴雯(三新出。名妙而文。)
麝月(四新出。尤妙。)
可見她和晴雯同時第一次僅以名字虛出場。第九回,寶玉去上學讀書,襲人一早起身替他收拾好書筆文物和衣服,伏侍他梳洗,然後諄諄勸告,寶玉一一應了,臨行前又囑咐了晴雯麝月等人幾句,後面還有個等字,可見不止她們兩人,還有他人在內。第二次虛出也只是一筆帶過。
要做寶玉的丫鬟,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容易,媚人在第五回出現過一次之後,從此沒有了下文;紫綃在第二十七回、二十八回和六十四回,出現過三次。在第二十八回,紫綃將元妃所賜之物送去黛玉處。程高本竟將紫綃之名完全刪去,在第二十八回中以紫鵑代替紫綃,並將語氣和稱呼改過。英譯者霍克思主要根據程高本,但看出此中不妥,寶玉送黛玉東西不派遣自己的丫鬟,卻巴巴的將黛玉的紫鵑喚來,有悖常理,遂改為秋紋;這樣一來寶玉名下的丫鬟,丟失了媚人(和襲人一對)、紫綃(和碧痕一對?)兩名。從脂評中我們知道另外還有一位良兒(和墜兒一對),但從未在正文中出現過。和麝月成對的是檀雲,她的名字於第二十四回、三十四回和五十二回出現過,根本沒有動作和對白,可以說是連紫綃都不如的龍套,但她畢竟給保存下來了,一見第二十三回寶玉四時即事詩的「夏夜即事」的頷聯:
窗明麝月開宮鏡,
室靄檀雲品御香。二見第七十八回祭晴雯的「芙蓉誄」:
鏡分鸞別,愁開麝月之奩;
梳化龍飛,哀折檀雲之齒。與其說檀雲在前八十回中有什麼表現,不如說她占了和麝月成對的光,竟得留存下來。「梳飛」「折齒」可能是怡紅細事之一,大概作者認為是衍文,在原作中刪掉了,不必妄測。重要的一點是作者利用檀雲來襯托和鞏固麝月的地位。
麝月的出場和她的為人一樣,以低調在不知不覺中出現,見第二十回,應該全錄:
……寶玉惦着襲人,便回至房中,……獨見麝月一個人在外間房裡燈下抹骨牌。寶玉笑問道:「你怎麼不同他們頑去?」麝月道:「沒有錢。」寶玉道:「床底下堆着那麼些,還不夠你輸的。」麝月道:「都頑去了,這屋子交給誰呢。那一個又病了。滿屋裡上頭是燈,地下是火。那些老媽媽子們,老天拔地,伏侍一天,也該叫他們歇歇;小丫頭子們也伏侍了一天,這會子還不叫他們頑頑去。所以讓他們都去罷,我在這裡看着。」寶玉聽了這話,公然又是一個襲人。因笑道:「我在這裡坐着,你放心去罷。」麝月道:「你既在這裡,越發不用去了。咱們兩個說話頑笑豈不好。」寶玉笑道:「咱兩個作什麼呢?怪沒意思的。也罷了,早上你說頭癢,這會子沒什麼事,我替你篦頭罷。」麝月聽見,便道:「就是這樣。」說着,將文具鏡匣搬來,卸去釵釧,打開頭髮,寶玉拿了篦子替他一一的梳篦。只篦了三五下,只見晴雯忙忙走進來取錢,一見了他兩個,便冷笑道:「哦,交杯盞還沒吃,倒上頭了!」寶玉笑道:「你來,我也替你篦一篦。」晴雯道:「我沒那麼大福。」說着,拿了錢,便摔帘子出去了。寶玉在麝月身後,麝月對鏡,二人在鏡內相視。寶玉便向鏡內笑道:「滿屋裡就只是他磨牙。」麝月聽說,忙也向鏡中擺手,寶玉會意。忽聽唿一聲帘子響,晴雯又跑進來問道:「我怎麼磨牙了?咱們倒得說說。」麝月笑道:「你去你的罷,又來問人了。」晴雯笑道:「你又護着,你們那瞞神弄鬼的我都知道。
等我撈回本兒來再說話。「說着,一徑出去了。這裡寶玉通了頭,命麝月悄悄的伏侍他睡下,不肯驚動襲人。我們先將脂評對這一長段的批語錄下,然後再分析討論:
滿屋裡上頭是燈,地下是火。
(脂批)燈節。
公然又是一個襲人。
(脂批)豈敢。
因笑道:「我在這裡坐着,你放心去罷……」
(脂批)每於如此等處,石兄何嘗輕輕放過不介意來。亦作者欲瞞看官,又被批書人看出,呵呵。
咱們兩個說話頑笑豈不好。
(脂批)全是襲人口氣,所以後來代任。
寶玉拿了篦子替他一一的梳篦。
(脂批)金閨細事如此寫。
哦,交杯盞還沒吃,倒上頭了!
(脂批)雖謔話,亦少露怡紅細事。
二人在鏡內相視。
(脂批)此系石兄得意處。
忙向鏡中擺手。
(脂批)好看煞,有趣。
晴雯又跑進來問道。
(脂批)麝月搖手為此,可兒可兒。
(脂批)嬌憨滿紙,令人叫絕。
「我怎麼磨牙了?」
(脂批)好看煞。
「你們那瞞神弄鬼的我都知道。」
(脂批)找上文。這一長段開頭是麝月擺脫不開襲人的影響,連脂批都連說兩次;結尾是麝月和晴雯兩人之間的鬥智和拌嘴,猶如兩位名演員在舞台上演對手戲,精彩萬分,脂批等於觀眾拍手和喝彩,但如果沒有晴雯殺出,這一段如何結束煞費思量,可能成為反高潮。只有中段寶玉為麝月梳篦才是麝月的出場主戲,而且細想起來也非她不可,不可能是襲人,因為襲人要顧全自己的身分,豈可破壞規矩?也不可能是晴雯,麝月不在乎,因為知道輪不到自己,而晴雯必不能忍受他人譏笑她:「交杯盞還沒吃,倒上頭了」。麝月心裡沒有這種負擔,故能坦然接受,而這一段真是金閨細事,由此可以看出麝月具有幽默感和另有一功的俏麗,不愧為四大丫鬟季軍。
從寶玉眼中看來,麝月的神情和口吻「公然又是一個襲人」,脂硯也有同感。根據第四十六回鴛鴦向平兒發牢騷時所透露,麝月是元老派十來個人(晴雯之名漏提)之一,「從小兒什麼話兒不說,什麼事兒不作。」襲人和晴雯原在賈母房中,是賈母特地撥去服侍寶玉的。麝月居二人之下,其他眾人之上,做寶玉的貼身丫鬟,一定經過考驗和過濾認為合式方能中選。即使如此,她還是時常追隨襲人學習為人和「幹活」之道。第七十七回,晴雯被逐出園外,寶玉傷心萬分,襲人勸解,寶玉先問:「怎麼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單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紋來?」襲人回答得很勉強,寶玉進一步質問:「你是頭一個出了名的至善至賢之人,他兩個又是你陶冶教育的,焉得還有孟浪該罰之處!」不要以為寶玉是個茶來伸手、飯來就口的大少爺,他的觀人於微的能力極高,只是在裙釵前不輕露相而已。
第七十四回,王夫人決定去檢查怡紅院,對鳳姐和王善保家的說:「寶玉房裡常見我的,只有襲人麝月,這兩個笨笨的倒好。」可見她已有了主見。但說襲人麝月「笨笨的」
是指二人見面時循規蹈矩,穿戴得素淨大方,合乎身分,不像晴雯裝扮得那樣「花紅柳綠」,並不是說她們姿色平庸和能力低下。寶玉房中連原名蕙香,後為寶玉改名為四兒的小丫鬟,都有「幾分水秀」,只不過說過一句:「同日生日就是夫妻」的玩話就此被攆。襲人麝月可能算不上絕色,但至少是第一流人物,前論襲人時賈芸眼中的襲人可資證明。如果二人姿色毫不起眼,必不會見容於唯美派大師主持的怡紅院。
麝月絕不止是襲人的模子裡所刻出來的,一定有她可取的地方。論姿色,當然還不能和晴雯相提並論,但不會比襲人差哪裡去,至少各有千秋,否則寶玉不會由她追隨一生一世。最重要的一點是她能甘心居襲人晴雯之後,就像籃球隊中最佳的守衛,在進攻時能及時供應晴雯和襲人投球入籃取分。晴雯是神射手,不幸在上半場就犯規離場,襲人是隊長,在下半場也因傷離場,麝月獨自支撐大局,其鬥志和韌力猶在襲人之上,在最艱難的時刻才顯露出她的美質——忠貞不移。我們唯有嘆沒有眼福,見不到後三十回麝月的具體表現,而前八十回有關她的描寫實在和她的重要性不成比例,真是「人間的美中不足」。
(二)麝月的小傳和遭遇
在前八十回,我們可以看到四大丫鬟的出場,但只能見到襲人的「傳」和晴雯的「正傳」,這兩名詞都見脂評。而根據脂評,我們知道寶玉和麝月同寶玉和小紅單對單的主場戲或二人的傳都見現已佚失的後三十回。至少我們可以根據脂評,為寶玉和她們的關係建立起一個大致不錯的輪廓。未能窺到原稿自是莫大的憾事,但即使像電影說明書式的大綱也足以令人起無窮的感慨。
這並不是說麝月和小紅在八十回里出了場之後就此失去影蹤,因為她們在曹雪芹的有計劃的經營手法下為後三十回提供了根據。「千里伏線」是作者的拿手技巧,同時還有側筆和隱筆補足她們的性格,並為她們將來的作用安排好線索。
第六十三回,寶玉生日夜宴,大家行酒令,抓花名簽,湘雲行完令後,綽起骰子來一擲個九點,數去該麝月。麝月便掣了一根出來。大家看時,這面上一枝荼@①花,題着「韶華勝極」四字。那邊寫着一句舊詩,道是:
開到荼@①花事了。注云:「在席各飲三杯送春。」麝月問:「怎麼講?」寶玉愁眉忙將簽藏了,說:「咱們且喝酒。」說着,大家吃了三口,以充三杯之數。
寶玉生日宴而行花名簽酒令,其間有深意存焉。《紅樓夢》以花擬人,業經紅學家指出,拙作《冷月葬花魂》一文亦曾提及,而賈寶玉為諸艷之冠,現聚諸艷於寶玉壽誕宴上,由各人掣花名簽,花名之外,復有四字題句,反面更引舊詩一句,以暗@②身分和將來命運的預兆,這是《紅樓夢》一向優為之的特有象徵手法。麝月掣到的一根是荼@①花,
花下的題字是:
韶華勝極韶華意同韶光,指春光,青春不努力,亦有虛度韶光之說。
荼@①於春末諸花之後始開,與人無爭。但「勝極」在字面上雖好,含意卻非常不吉,因為中國人常用盛極而衰的說法,本書第十三回秦可卿向鳳姐託夢,即囑咐她「萬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語。「盛極」其實就是衰敗的開始,如果拿來和詩句並讀則更為明顯。無怪寶玉雖不能預知未來,而且更想不到會應在自己頭上,但至少有好景不再的預感,所以「愁眉」將簽藏了起來。簽反面的一句詩:「開到荼@①花事了」,根據蔡義江的考證,出自王琪的《春暮游小園》詩:
一叢梅粉褪殘妝,塗抹新紅上海棠。
開到荼@①花事了,絲絲天棘出莓牆。
梅於冬末春初即露綻(李紈掣到的是「老梅」),「海棠」於仲春盛開(海棠為湘雲所掣到),荼@①是春末最晚開的花,故云:「花事了」,同時註上又說在席諸人都各飲三杯「送春」,其為不吉之兆任何人都看得出來,所以寶玉將其藏去,並不加解釋酒令,請大家各飲三口酒以應令,並命麝月再擲下去。麝月當然全不知情,寶玉也只有一個模糊的概念,沒有想到一切會應在他們兩人身上。據蔡義江說,天棘是一種蔓生植物,其名出佛典,暗示寶玉的出處。
根據以上的資料,我們可以先整理出一個頭緒來,其餘則留待和脂評拼成比較更完整的構圖。襲人和寶玉初試雲雨情,拔了春花的頭籌。晴雯和寶玉雖然始終只有虛名,但二人互愛極深,可以代表春花盛開怒放的氣象。唯有麝月一開始即追隨寶玉,自絳芸軒到怡紅院,到賈家衰敗和抄沒,最後代替襲人服侍寶玉和寶釵夫婦二人,還遭受寶玉的「世人莫忍為」的「情極之毒」。真正對寶玉有始有終的並不是花襲人而是麝月。她是荼@①花,眼巴巴看別的花開了又謝,謝了又開,終於輪到自己開花時,春天已過,花事已了,命運對她無情到極點。
八十回以後,我們知道:
(一)賈家家道衰敗,第七十二回,賈璉向鴛鴦央求偷運賈母的金銀傢伙暫押數千兩銀子以應家中急需,已可見端倪,以後當然每況愈下。
(二)賈家被抄沒,原因已見上文,第二十回脂評在小紅回答鳳姐後有一條批,批小紅為奸邪婢,豈能為怡紅所容,故即逐之。在這條批後,接下去另有一條批加以糾正:「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諸事,故有是批。」可見「抄沒」是促使賈家解體的大事。在抄沒時,鳳姐和寶玉曾有一個時期暫時在「獄神廟」受軟禁,大概等於今天的隔離審查。襲人麝月等以及其他婢僕另有居處和安排。
(三)抄檢很徹底,寶玉本身根本沒有犯什麼事,可能不久就恢復自由。可是他房中的大丫鬟襲人箱中卻抄出了那條京城盡人皆知的茜香羅紅汗巾,而這事必然會通知物主北靜王。
(四)北靜王一向很賞識寶玉,早已知道蔣玉菡同寶玉交換了汗巾,沒有想到會在襲人箱中出現,認為這是天作之合。他很有可能協助為寶玉解除罪名,於是作主撮合襲人和蔣玉菡的良緣。
(五)寶玉自獄神廟出來後,首先便是要遣散怡紅院各丫鬟,對襲人正不知如何是好。北靜王這一措施剛好解決了他的難題,因為他也體會到這完全是天意,北靜王之命難以拒絕,何況他心目中襲人和蔣玉菡正是理想的一對。
(六)以襲人和寶玉的關係,也決不會興高采烈的和蔣玉菡享畫眉舉案之樂,置寶玉於不顧。她的安排見第二十回的脂評一條長批:
閒上一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一人。有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這並不是說襲人找到了歸宿才覓替身,而是出自真心為寶釵、寶玉、麝月三方面着想。其中關鍵固然是寶玉對麝月有好感,也要麝月感覺到得償素願才行得通。
(七)麝月服侍寶玉,寶釵夫婦二人,一定經過一段非常人所能忍受的潦倒和困苦時期。第十九回,寶玉去襲人家,炕上特為他擺了一桌子果品,「襲人見總無可吃之物」,
底下有一條脂批:
補明寶玉自幼何等嬌貴。以此一句,留與後部數十回「寒冬噎酸齏,雪夜圍破氈」等處對看,可為後生過分之戒。這十字似是回目的上下聯,上指食,下指衣,寶玉不見得獨自一人挨這種苦日子,恐怕寶釵和麝月都是一同受難的伴侶,襲人怎麼會和他們失去聯絡而不加援助,原作必有交代,我們目前只有一片空白。
(八)第二十回,李嬤嬤向鳳姐發牢騷一段後有一條脂批:
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嘆嘆!「花襲人有始有終」,講得再清楚也沒有,是回目名,可惜比其餘的回目少了一字,脂評漏抄,但其真實性無可懷疑。所謂「始」大家都極清楚,所謂「終」絕不止敦促寶玉留用麝月,眼看他們生計為難,而是另有具體的安排。第二十八回,脂評回前總批第一條是: 「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均見回目),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茜香羅原屬琪官,紅麝串是元春所賜,寶釵左腕籠着一串,寶玉要她褪下來瞧瞧,這又是千里伏線:茜香羅的主人在一百回後終於供奉紅麝串的主人。蔣玉菡在第三十三回時已經在紫檀堡置有田地和房舍,此時必很富裕,承寶玉看得起以知己相待,又何況他是愛妻的舊東家,供奉他們夫婦自屬天經地義。
(九)依照世人的標準,寶玉在家庭方面有了寶釵為妻和麝月為婢,其樂融融,物質生活方面,有蔣玉菡夫婦供奉,衣食無憂。以寶玉的能力,找份小差事不成問題,還可閒來作書畫賺點外快。無奈寶玉絕不會以世俗人的眼光來看人生,和世俗人的生活方式來度餘生。第二十一回,寶玉不聽襲人勸解,不理他們,怡然自悅,閉戶讀南華經,在讀經前
有一長段批語:
……寶玉之情,今古無人可比固矣。然寶玉有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看至後半部則洞明矣。此是寶玉第三大病也。寶玉有此世人莫忍為之毒,故後文方能「懸崖撤手」
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照猜想,寶玉之終於出家應在全書最末一回,「懸崖撤手」是上半回回目中的四字,下半回則是寶玉徹悟後見到「情榜」。(見第十八回屢次引的脂評:「至末回警幻情榜。」)「情榜」呼應第五回寶玉夢中見警幻仙並從她那裡見到「正冊」全文,副冊和「又副冊」的一小部份。末回則見到全部五冊的「芳諱」,並知道自己原來是諸艷之冠,而且有極貼切的評語:「情不情」。他對諸釵個個有「情」,最後卻做出最「不情」之舉。換句話說,情到極點,反而變成「不情」。
(十)寶玉之所以出家,絕不會是為了生活上的困難。清人筆記說見到原作雲寶玉流為乞丐或淪為柝更,毫無根據,要他受苦難,不必如此窮凶極惡。他出家更不是為了蔣玉菡和襲人的供奉有損他的自尊。真正的出家一定是由於大徹大悟,寶玉已先後在第二十一回續南華經,第二十二回聽曲文,第三十六回悟到:「只是各人各得眼淚罷了」,到了第七十八回,看到園中之人四散,只剩下黛玉和襲人「可以廝混,只怕還是同死同歸的」,已一步步走近悟的邊緣。等到「抄沒」、「獄神廟」之後已是再世為人,只等待外界給他刺激,就會恍然大悟:原來人生是這麼一回事。第二十六回,寶玉到瀟湘館去探視黛玉,「只見鳳尾森森,龍吟細細。」下有一條容易為人所忽略的脂批:
與後文「落葉蕭蕭,寒煙漠漠」一對,可傷可嘆。不妨推測寶玉在出家前到大觀園去憑弔,主要對象之一當然是瀟湘館,從前神魂顛倒的地方竟然如此荒涼。整個大觀園更是一片「斷井頹垣」,連以前的「良辰美景」和「賞心樂事」都聯想不起來,因為面目和人事俱非。黛玉早已病死,襲人也已出嫁,可見得各人眼淚的想法也未免天真失實。我曾在《論大觀園》一文中說過:大觀園是「人間仙境,因為是清淨女孩子的堡壘,在其中過無憂無慮的生活,除了寶玉之外,其他男子一概不得入內。」脂評也說:「何等嚴肅清幽之地」。但這樣一個人為的架構究竟無法持久,根本經不起歲月的侵蝕。大觀園終於幻滅,也就是余英時所說,清淨的「理想世界」終於回到骯髒的「現實世界」去。寶玉一向以侍候女孩子為已任,盡力保衛她們,不惜犧牲使她們獲得暫短的歡樂,現在人和地,二者俱亡,連「周全園中紅粉」的小願望都落了空,生活的目的已不復存在,遂決定不再欺騙自己,只有撤手放棄塵世中的一切。
寶玉的「懸崖撤手」並不是一時的行動而是必然的發展結果,前八十回的伏線加上後來的遭遇,一定可以給我們圓滿的解釋,但這究竟是他單方面的決定,寶釵和麝月全不知情。猜想起來,作者也只寫到寶玉方面的想法和做法為止,避開正面寫寶釵和麝月的反應。這並不能減輕讀者對寶釵和麝月的同情,寶釵守活寡,可是麝月卻連名義也沒有。花事竟如此了結,讀者不禁再三為荼@①花的遭遇扼腕。[1]
曹雪芹
曹雪芹(約1715年5月28日—約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夢阮,號雪芹,又號芹溪、芹圃,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的作者,祖籍存在爭議(遼寧遼陽、河北豐潤或遼寧鐵嶺),出生於江寧(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內務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寧織造曹寅之孫,曹顒之子(一說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於過度的憂傷和悲痛,臥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貧病無醫而逝。關於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說。[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