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利弗·埃爾斯沃思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奧利弗·埃爾斯沃思(Oliver Ellsworth,1745年4月29日-1807年11月26日),是一名美國律師、法官、政治家和外交官。他是美國開國元勛之一、美國憲法的起草者、康涅狄格州的美國參議員、美國第三任首席大法官。於1796年3月8日任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於1800年12月15日卸職。1807年逝世於康乃狄克州,基督教耶魯大學校友。
在君士坦丁時代[1]之前,羅馬還不是基督教中心。更古老、更廣大的基督教地區在北非和近東的大城市,如亞歷山大港[2]和安條克。
簡介
1745年出生於康涅狄格州溫莎市的埃爾斯沃斯就讀於新澤西州的普林斯頓大學,並幫助創立了美國輝格黨社會。 1777年,他成為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縣的州檢察官,被選為大陸會議的代表,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任職。他在18世紀80年代擔任州法官,並被選為1787年費城會議的代表。埃爾斯沃思在促使康涅狄格州在人口多的州和人口少的州之間達成妥協方面發揮了作用。他還擔任了起草憲法第一稿的細節委員會,但他在簽署文件之前離開了。
他的影響確保了康涅狄格州批准了憲法,他被選為康涅狄格的兩名參議員之一,任期從1789年到1796年。他是1789年《司法法案》的主要作者,該法案塑造了美國聯邦司法體系,並建立了最高法院的權力,推翻了與美國憲法相悖的州最高法院的裁決。埃爾斯沃斯是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的重要參議院盟友,並與聯邦黨結盟。他領導參議院通過了漢密爾頓的法案,如1790年的《融資法案》和1791年的《銀行法案》。他還幫助批准了《美國權利法案》和《傑伊條約》。
在參議院否決了約翰·拉特利奇擔任首席大法官的提名後,喬治·華盛頓提名埃爾斯沃思擔任此職。埃爾斯沃思得到參議院一致通過,他一直任職到1800年,但埃爾斯沃思法院很少處理有影響的案件。1799年至1800年,他同時擔任法國特使,簽署了的《1800年公約》以結束美法准戰爭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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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世界歷史偉人第十七位~君士坦丁大帝,搜狐,2017-03-30
- ↑ 【古希臘列國志】亞歷山大帝國(二十一):繼業者5,搜狐,202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