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人傑(1948年|11月23日|2011年|7月19日),湖北大冶人,出生於江蘇蘇州原吳江縣震澤鎮[1] (今吳江區)。1974年6月入黨,1964年10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2001年任蘇州市副市長,分管城建、交通、房產開發等13個領域,同時兼任蘇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和蘇州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總指揮。2008年10月24日,因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於2011年7月19日上午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