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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市委市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為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門,主要承擔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綜合協調、調查研究等職能[1]。
主要職能
(一)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2],研究提出工業化、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戰略;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對農業和農村重要工作的協調與督促檢查。
(二) 負責市委、市政府有關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重大決策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
(三) 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和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創新的調查研究,提出處理農村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原則和措施;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管理;參與指導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推進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建設。
(四) 研究提出農業轉型升級發展戰略;參與研究農村經濟協調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都市型農業發展、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和農民增收致富的政策建議;指導全市休閒農業、農家樂休閒旅遊發展、對台農業交流合作和市農村經濟綜合信息工作;組織實施市農村經濟綜合信息網絡服務平台建設,參與研究推進農村智慧數字平台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
(五) 負責推進市「百村示範、千村整治」工程,指導並組織實施幸福美麗新家園建設;負責村莊整治建設、全面建設小康村創建、中心村培育、特色村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世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和農村分散式生活污水項目建設。
(六) 研究提出區域聯動、合作幫扶的政策建議;編制區域幫扶開發規劃;指導市內相對欠發達地區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組織實施幫扶項目;負責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和相對欠發達地區人口梯度轉移工作;負責督促幫扶開發工作責任制落實和幫扶績效評價考核。
(七) 組織實施「百萬農民素質提升和轉移就業工程」,負責新農村建設領軍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育工作,參與農村基層幹部的教育培訓和農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工作。
(八) 研究提出全市農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目標任務、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
(九) 研究提出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規劃;組織實施農村工作指導員培訓、指導、考核和日常管理。
(十) 參與生態市建設;參與指導農村社區、農村廉政文化、新農村電氣化、農村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基層組織建設。
(十一) 指導相關部門黨的建設、宣傳教育、專家人才、幹部培訓、精神文明建設和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二)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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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甬城概況 ,寧波市人民政府
- ↑ 【政策解讀】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公布 提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方針(附全文) ,搜狐,201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