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3號),設立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由安徽省衛生廳管理。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藥品、醫療器械等技術審評工作交給事業單位。
(三)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省衛生廳。
(四)將省衛生廳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全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
(四)負責化妝品的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承擔有關化妝品的初審、備案工作。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規範。
(六)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醫療機構製劑註冊的相關工作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許可管理。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2]。
(八)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九)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審批保健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
(十)指導市、縣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承擔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和藥學繼續教育有關工作。
(十二)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省政府及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安徽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道客巴巴,2014-10-20
- ↑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能介紹,中公教育網,201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