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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力(墨子提出的思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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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力(墨子提出的思想)這種思想是戰國之際,面對宗法分封制遭到破壞、諸侯爭霸的社會大環境下,墨子提出統治者重視中下層勞動人民,注重他們在社會中的地位,以此來穩定社會秩序,鞏固統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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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提出者:墨子

提出時間:戰國時期(前475-前221年)

所屬階級:勞動人民

背景:諸侯爭霸生靈塗炭

簡介

這種「尚力」的思想由於與春秋戰國時期的社會局勢不符,以及封建社會的悄然來臨,所以沒有受到統治者的青睞。但一直是各朝各代用來穩定民心,鞏固統治的理論依據。

歷史淵源

民本思想 「尚力」是古代民本思想的繼承。"民本」一詞最早出自《尚書·五子之歌》,原句是: 「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是夏康之弟勸誡夏康而作的詩歌。意思是民眾是國家的根本,作為統治者要敬民、重民、愛民,認識到民眾的力量,自我約束,修善德行。慎重處理民事、國事。

其他主張 在《墨子·魯問》中,墨翟提出了墨家的十大主張。即"兼愛"、"非攻"、"尚賢"、"尚同"、"尊天"、"事鬼"、"非樂"、"非命"、"節用"、"節葬"。他認為,要根據不同國家的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十大主張中最適合的方案。如"國家昏亂",就選用"尚賢"、"尚同";國家貧弱,就選用"節用"、"節葬";等等。墨家是一個有嚴密組織紀律的團體。他們的領袖稱為"巨子"。第一任巨子是墨子,後來的"巨子"有孟勝、田襄子、腹等。由"巨子"執行"墨子之法"。墨者"巨子"腹住在秦國,他的兒子殺人,本應依法處死。但秦惠王認為腹年老,只有一個兒子,就命令不殺。  腹卻說,墨者之法規定:"殺人者死,傷人者刑。"這是禁止殺人傷人的必要措施,它符合"天下之大義",還是堅持把自己的兒子殺了。①這個故事生動的反映了墨家紀律的嚴明。正因為如此,墨者很能戰鬥,具有"赴火蹈刀,死不還踵"②的精神。但是,墨家是一個具有宗教性的集團,往往容易被人利用。據《史記》記載,在楚國舊貴族陽城君等殺害從事變法改革的吳起時,墨者"巨子"孟勝就站在陽城君一邊。後來陽城君畏罪逃走,楚國要收回其封國。孟勝為陽城君守封國,忠於陽城君。他傳"巨子"于田襄子,自己為陽城君死難,許多弟子也從其死。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墨者有"俠客"的精神。正如《史記·遊俠列傳》所說的遊俠那樣:如果行為並不符合正義,但是說話算話,講信用,答應人家要辦的事就必須辦到。而且行動果斷,不愛惜自己的生命,去解救別人的危難等等。

參考文獻